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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9枫生快速路(南昌北枢纽至蛟桥立交段)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内容公开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16 标签: 江西省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设计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16
截止日期:2020.10.16
地 区:江西省
内 容: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S**枫生快速路(**北枢纽至蛟桥立交段)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枫生快速路(**北枢纽至蛟桥立交段)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枫生快速路(**北枢纽至蛟桥立交段
关键词: 改造工程 设计 路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S49枫生快速路(南昌北枢纽至蛟桥立交段)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49枫生快速路(南昌北枢纽至蛟桥立交段)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49枫生快速路(南昌北枢纽至蛟桥立交段)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象湖新城东新一路569号

邮    编:330052

联 系 人***

电    话:0791-85011097

传    真:0791-8501109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九龙湖萍乡大街九龙湖收费站旁

邮政编码: 33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0791-86611680   0791-86690813

传    真: 0791-86611680   0791-86690813

电子邮件***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1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19年度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高速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等级较高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以牵头单位为准)优先,当年未参与评价的按B级确定;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函填写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文件填写及组成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联合体投标

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分包

如有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目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安全目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数量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的规定

实质性响应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其他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函填写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文件填写及组成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投标报价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投标报价唯一性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项目负责人***

***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0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技术能力:  5 分

业绩: 20  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费率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以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9 位小数,小数点后第 10位“四舍五入”。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4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8.7-10分;较好,得7.3-8.7分;一般,得6-7.3分。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分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8.7-10分;较好,得7.3-8.7分;一般,得6-7.3分。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5分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前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4.3-5分;较好,得3.7-4.3分;一般,得3-3.7分。

初步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4.3-5分;较好,得3.7-4.3分;一般,得3-3.7分。

初步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5分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4.3-5分;较好,得3.7-4.3分;一般,得3-3.7分。

2.2.4(2)

主要

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

***

12分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

项目负责人

***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2。

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10分,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5,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3。

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低得零分。

2.2.4(4)

其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5分

基本分

3分

提供了技术建议书的,得基本分3分。

获奖情况

2分

近5年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一个奖项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

注:1.奖励应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的获奖凭证均有效。

业绩

20分

基本分

12分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

业绩

8分

(1)近5年每完成1项1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以设计文件批复时间为准)的加2分,最高加4分;

(2)近5年每完成1项10公里及以上市政城市快速路或主干道项目勘察设计(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的加2分,最高加4分;

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履约信誉

5分

履约信誉

5分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5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7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办法正文

评标办法正文内容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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