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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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9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湖坊镇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湖坊镇污水治理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铅发改环资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业主为***湖坊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已入选******万元以下*政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荐选库的单位进行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
铅山县湖坊镇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铅山县湖坊镇污水治理项目,已由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铅发改环资字(2020)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业主为铅山县湖坊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已入选铅山县400万元以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荐选库的单位进行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铅山县湖坊镇河东村、河西村、西山村。
建设内容:水库,水渠清淤。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本工程控制价人民币3515102.71元, 要约价人民币3515102.71元。各投标人投标总价必须响应要约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已入选铅山县400万元以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荐选库的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0月 19日15时00分,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施工企业荐选库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报价承诺法”开评标。
5.3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面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提交方式。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铅山县湖坊镇人民政府
地址:***
邮政编码:334500
联 系 人***
电 话: 18679348831
2020年 10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