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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发债聘用律师事务所项目比选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16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16
截止日期:2020.10.29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比选条件 *.* **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港投”)是**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管一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亿元,总资产约***亿元,致力于打造**开放型经济的重要载体和全
 
招标公告正文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1.比选条件

1.1 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港投”)是四川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管一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注册资本93.7亿元,总资产约400亿元,致力于打造四川开放型经济的重要载体和全球物贸服务平台、战略资源整合平台、现代产业发展平台、国有资本投资平台。现四川港投拟通过比选选聘律师事务所对2020年注册、发行超短融、中期票据、纾困专项公司债券及公司债券,以及为以上债项存续期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2 本项目的比选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 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四川港投2020年度融资计划,本年拟完成超短融、中期票据、纾困专项公司债券及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等工作,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及交易所等相关规定,需聘用律师事务所对以上四项发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其中:

Ⅰ标段:四川港投拟注册超短融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270天(最终以注册为准);拟注册中期票据不超过2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最终以注册为准)。四川港投拟选聘律师事务所对以上两项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负责注册、发行、存续期等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Ⅱ标段:四川港投拟注册纾困专项公司债券不超过30亿元,期限(3+2年)年(最终以注册为准);拟注册公司债券2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最终以注册为准)。四川港投拟选聘律师事务所对以上两项债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负责注册、发行、存续期等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2.2 比选项目名称: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发债聘用律师事务所项目。

2.3 时间安排:拟于2020年11月上旬进场,具体时间需满足比选人要求。

2.4 比选内容:

根据四川港投要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主要涵盖草拟、审核相关合同、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 研究发行相关的法律及政策规定,就四川港投本次注册、发行提供咨询意见;

2.4.2 对四川港投及相关中介机构开展法律尽职调查,主要包括:

2.4.2.1 审核四川港投历史沿革的相关资料;

2.4.2.2 审核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文件;

2.4.2.3 审核四川港投规章制度,包括:内控制度、财务制度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制度;

2.4.2.4 审核四川港投的其他事项:对外投资、涉税事项、债权债务、担保事项、重大合同等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4.2.5 审核有关中介机构主体资格的材料,包括: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相关资格、资质文件等;

2.4.2.6 审核监管机构所要求的其他核查事项及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2.4.3 审阅四川港投与其他中介机构为本项目签订的协议文件,根据进展需要参加四川港投与其他各类中介机构的工作协调会、讨论会等并提供法律建议;

2.4.4 审核本项目程序的合法性和内容的合规性,包括审核相关申报文件、审计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2.4.5 审查本项目的实质性条件是否满足;

2.4.6 为四川港投本次注册、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有关法律问题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2.4.7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就本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及交易所/交易商协会等要求的其他文件;

2.4.8 根据交易所/交易商协会等相关机构的反馈意见,提供补充法律意见或相关资料;

2.4.9 为以上债项存续期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经审验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领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分所参与比选的须提供总所授权文件);

3.2 比选申请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3.3 近三年(2017年—2019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3.4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3.4.1 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3.4.2 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4.3 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3.4.4 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3.5 标段Ⅰ的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9月-2020年8月)承担过至少1项债券类项目(交易商协会超短融、中期票据项目)法律服务工作;标段Ⅱ的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9月-2020年8月)承担过至少1项债券类项目(交易所公司债券项目)法律服务工作。

3.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20号9楼913办公室),持以下证件(证明、证书)领取比选文件。

(1)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其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2 本次比选分2个标段,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同时就上述2个标段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每个标段分别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允许中选的标段数量为一个及以上。

4.3 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5.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5.1 本比选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20号9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地点

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20号9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ebid.scpcdc.com.cn/)”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20号

联系人***

邮  箱:gouzheng@spsigroup.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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