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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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9 |
地 区: | 连云港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人)的****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桩基检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 (*)标段名称 |
关键词: | 医院 |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人)的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桩基检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
(2)标段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桩基检测
(3)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路北侧、环湖路西侧地块
(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
(5)招标范围: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桩基检测,包括静载试验、低应变检测、高应变检测、抗拔试验及锚杆抗拉试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服务周期: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静载、高应变、抗拔等检测,其余检测项目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7)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所有桩基检测行为、程序、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法人委托桩基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桩基检测数据准确、真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5、外地检测机构必须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的规定要求,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3.6、项目负责人***
3.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0、其他条件
(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四、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0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
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前来报名。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