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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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9 |
招标代理: |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受***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预算执行书编号:政采-***-****-*****),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人民检察院工作网等级保护测评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 |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预算执行书编号:政采-西安市-2020-01662),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网等级保护测评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CZX2020-0128-2
2、项目名称: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网等级保护测评及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53万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为响应高检院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网等级保护的建设要求,结合周至县检察院实际环境,将周至县检察院工作网建设成为一个既满足业务需求又满足等级保护三级系统要求的网络系统,建立一套符合政策要求、覆盖全面、重点突出、持续运行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达到等级保护三级的信息安全保障水平,支撑和保障检察工作网后续信息系统和业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我院检察工作网为新建网络系统,未进行过任何等级保护测评,本次为首次进行测评。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检察院工作网等级保护测评及设备采购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0月29日 00:00:00 至 2020年11月18日23:59:59(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函》;④其他必要的声明函/证明函/协议书等,详见磋商文件相关事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 23:59:59止
2、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3、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4、售价:免费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 10:30:00
2、地点:本集采机构五层506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前文所列“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方式’”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固化表述,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和投标递交实际方式为: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直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xa.sxggzyjy.cn)上免费下载。
获取方法:供应商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格式)。
注意事项: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磋商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间拒绝接收。
(二)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第三条之规定,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时,免交投标保证金。
(三)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