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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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6 |
地 区: | 南昌市 |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进行网上竞卖销售,现邀请合格竞价人进行网上竞卖。具体销售物资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0年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铁废钢铁第七批
项目编号:BFWZXS 202008-24
包件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起拍单价(元) |
交货地点 |
竞卖销售产品 所属单位 |
备注 |
1包 |
报废棚车1辆 |
吨 |
18.62 |
1750.00 |
鹰潭机务段景德镇救援点 |
南昌南车辆段 |
按理论重量计算 |
2包 |
报废棚车1辆 |
吨 |
16.19 |
1750.00 |
邵武 |
福州东车辆段 |
按理论重量计算 |
二、网上竞卖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3日16时,售后不退。
三、竞价室开启时间
网上竞卖开启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报价说明:按不含税单价报价,税率13%。
五、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统一注册并通过审核,具有报废物资(再生资源)经营资质的回收企业,或以报废物资作为原材料的生产企业。
2.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③因回收商主要责任,造成人身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
④因回收商主要责任,造成报废物资回流铁路运输主业物资市场的。
⑤擅自改变合同标的物规定用途的。
⑥存在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
3.竞价人必须具备购买、装卸运输能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竞价须知
1.保证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并纳入国铁集团统一供应商库。请未注册的单位自行注册,因未纳入国铁集团统一供应商库而影响参加竞价的责任自行承担。注册方法及流程详见“国铁采购平台”。
2.2020年10月23日16时前,报名单位需将加盖公章的竞价申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电子版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或送达或传真至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逾期者将视为弃权。
联系人***
3.报名单位参与竞价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须从报名单位账户支付,不受理个人汇款),每包件保证金金额见下表。报名单位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0月26日18时前汇入指定账号,如到期未收到者将视为弃权。
保证金缴款账号如下:
1包: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0791-87051584(传真) 联系人***
帐号:1502230109022110319 税 号:360121736355795
开户银行:南昌县工行向塘分理处邮编:330201
2包:
账户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
单位地址:***
电话:0591-63586134 联系人***
账号:35050161610700000340 税 号:91350400X11407180D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沁园支行
包件号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包 |
0.32 |
2包 |
0.28 |
4.包件说明
1包:
首字母 |
车型名称 |
辆数 |
应缴重量 |
实缴重量 |
|||
现车标记(吨) |
高价(吨) |
净重(吨) |
损耗 |
实缴吨数 |
|||
P |
棚车 |
1 |
24 |
4.395 |
19.605 |
0.050 |
18.62 |
合计 |
1 |
24 |
4.395 |
19.605 |
** |
18.62 |
注:高价件包括轮对、轴承(详见报废车明细表)
报废货车解体招标要求
1.成交单位与南昌南车辆段采取全委托模式(整车招标)开展报废车解体工作,成交单位自行承担消防安全、作业人身安全责任,以及在解体期间和解体过后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2.报废车解体场地为鹰潭机务段景德镇救援点,由成交单位与鹰潭机务段签订安全动火及其它相关事项的协议书后,成交单位方能进行报废车的解体。
3.成交单位在解体报废车中,需要使用的气体、工具、解体的人员、运输车辆全由成交单位自行解决。回送到南昌南车辆段的轮对、轴承必须送到由景德镇动态检测作业场指定的地点,在解体和回送过程中不得存在割伤、碰伤等现象,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成交单位必须在下达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与南昌南车辆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货款必须到账。未在《提货通知单》规定期限内履约完成车辆解体的按合同条约处罚(在履约保证金核减)。
报废车明细表
序号 |
报废物资名称 |
车型 |
车号 |
应缴重量 |
实缴重量 |
|||
标记自重(吨) |
高价件 |
净重(吨) |
损耗 |
实缴吨(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
||||
1 |
国铁废钢 |
P62K |
3107266 |
24.00 |
4.395 |
19.605 |
0.050 |
18.62 |
合计 |
24.00 |
4.395 |
19.605 |
* |
18.62 |
2包:
№ |
报废 物资名称 |
车种车型及数量 |
理论重量(吨) |
地点 |
备 注 |
||||
平 车N17AK |
罐 车G60K G17DK |
棚 车 P62KP62T |
矿石车 K13K |
散 罐 车U60WKU61WZK |
|||||
1 |
报废 货车 |
|
1 |
|
|
16.19 |
邵武 |
不过磅 |
|
合计 |
1辆 |
16.19 |
|
注:本次拟销售的车辆共1辆,包件的供货地点、数量及相关要求如下:
(1)报废货车数量为1辆,存放在邵武1辆。重量按理论重量计算,不过磅。
(2)成交单位在解体前需与福州东车辆段签订合同、报废车解体安全协议及相关配件回收协议。双方签订协议后,成交单位方能进行报废车解体。成交单位在解体期间以及解体后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与福州东车辆段无关。
根据国铁集团规定,每辆报废车解体后的轮对(含轴承)、摇枕、侧架回收留用。由成交单位回送到福州东车辆段(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三环路728号),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另需回收配件:缓冲器、钩舌、120型阀、传感阀、调整阀、中拉杆,其他配件根据生产需要回收。
(3)对于福州东车辆段留置的可利用配件,由成交单位与报废车解体管理方的相关部门共同利用第三方计量设备计量,并以此为置换重量数据,由成交单位回送福州东车辆段(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三环路728号)。置换废钢来源从福州东车辆段废旧物资中取得,取货地为福州东车辆段废料堆。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4)报废车由成交单位负责解体,解体需要使用的气体、工具、解体的人员、汽车等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解决。需要回送到车辆段的留用配件在解体及回送过程中不得存在割伤、碰伤现象,如有损坏应予赔偿,赔偿金额从履约保证金扣除,解体结束后,经双方确认无误后,退还剩余的保证金。鉴定报废的配件要进行全数切割破坏,避免误用。
(5) 福州东车辆段负责联系解体场地,场地整理清扫由成交单位负责。
(6) 成交单位应及时组织运输报废车解体后的废钢铁,同时按要求办理废钢及回收配件交接工作,编制相关台帐。
(7)每个包件成交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切割解体完毕。逾期未完成的,按每天500元收取场地占用费。
车号如下:
№ |
车型 |
车号 |
地点 |
1 |
P62K |
3105589 |
邵武 |
七、货款结算及交货
1.货款结算:结算单位1包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2包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2.交货方式:1包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2包有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确定成交单位交齐全部货款后,即可按指定的地点现场交货。
3.交货时间:具体交货时间在签订的购销合同中约定。
4.提货期限:根据现场发生情况, 1包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2包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通知提货,期限在签订的购销合同中约定。
八、答疑联系人***
销售单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址:***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
注:本次竞卖不统一组织现场看货,请参加申请单位自行前往现场看货(联系电话***
九、其他要求:
1.成交单位收到成交通知书七日内1包与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2包与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签订购销合同,并与其签订消防安全等相关协议。
2.本次出售的物资在发运组织、拆解、搬运、装车、运输等费用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期间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与出售人无关。
3.竞卖销售结束后,成交单位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全部履约提完货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其他单位的保证金予以无息返还。成交单位因自身原因不签订买卖合同或不能履约的,保证金不予返还,且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废钢铁销售活动。同时提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