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xn-jg-kj20201016-0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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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10.16 |
截止日期: | 2020.11.06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天然气大厦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佳华招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然气大厦隐患整治工程施工项目由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下达天然气大厦等四栋高层建筑隐患治理费用的通知(西南司财〔****〕**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 |
天然气大厦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佳华招采2020-360
1.1本招标项目天然气大厦隐患整治工程施工项目由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下达天然气大厦等四栋高层建筑隐患治理费用的通知(西南司财〔2019〕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点矿区建设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点矿区建设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2.1项目名称:天然气大厦隐患整治工程施工。
2.2项目建设地址:***
2.3建设规模: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府青路一段3号,大厦为综合办公楼,总建筑面积50276m2,对消防系统进行维修、更换以及调试,建筑高度99.9m。
2.4招标范围:包含天然气大厦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应急广播及消防电话系统、消防供水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灭火器等系统故障设备进行维修、更换以及调试,不改变原消防设计功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自发包人或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之日起 8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并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截止之日)具有1个单个施工合同金额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以上的专项消防改造施工或消防隐患整治施工同类业绩。
3.4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 一 级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证,安全员还须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复印件;
(4)若投标人为省外企业拟派项目成员必须是办理入川验证(备案)时已通过验证(备案)的人员,须提供网络查询截图证明或备案证复印件。
注: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最近6个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复印件【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3.5财务要求:近3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6 信誉要求: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页面网络截图;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页面网络截图;
(4)投标人未处于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交易黑名单和市场禁入期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7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须提供网络查询截图证明或备案证复印件。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1 日 ,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04室招标部) (详细地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
(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复印件。
(6)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的,除(1)-(5)项资料外,还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并提供分支机构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注:①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购买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视为报名不成功,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②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1 月 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本项目指定开标室(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楼1604号),方式为现场送达。
5.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照招标公告5.2条要求单独携带相应合格资料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单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不合格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 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油气田重点矿区建设工程项目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府青路一段3号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
15楼1507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唐女士
电 话: 028-86013760 电 话: 028-87751203
传 真: / 传 真: 028—87711659
EMAIL: / EMAIL: 1094899115@qq.com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