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兴区顺河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江市东兴区仁爱路351号]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办理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10112020001005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兴区顺河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预算金额(元) |
3653366.51 |
最高限价 |
3653366.51元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完工(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经采购人同意,可协商调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时间: |
2020年10月19日到2020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江市东兴区仁爱路351号]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办理处。 |
方式: |
1.现场办理:申请人现场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经审查后,向申请人现场提供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2.网上(远程)办理: (1)申请人网上(远程)办理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电子邮箱、包号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 892755822@qq.com。经审查后,通过申请人的电子邮箱传递方式,向申请人提供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应及时将“回复:已收到XXX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发送至 892755822@qq.com。如申请人未给予回复,则视为收到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资格审查当日交至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 3.报名咨询电话:*** |
*** |
附件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详见附件。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从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中现场随机抽取10家向其发出磋商文件。(如现场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家数≥3家≤10家,则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则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应在2020年10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江市东兴区仁爱路351号]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10月26日前 |
九、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
*** |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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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 |
*** |
名称: |
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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