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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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0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司法局自定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东大街财政局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ZC-****A***J *、项目名称:**司法局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
乾县司法局自定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乾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乾县东大街财政局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29 15: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XZC-2020A012J
2、项目名称:乾县司法局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68,000.00元
4、最高限价: 268,000.00元
5、采购需求: 乾县司法局自定装备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268,000.00元, 项目概况: 台式电脑22台、 打印复印一体机激光A4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每分钟28页,ADF进稿,自动双面2台、打印复印一体机激光A4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每分钟28页,鼓粉一体,月负荷50000张16台、碎纸机17台、便携式音响16台等详见询价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提高工作效率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1-01 00:00:00 至 2020-11-1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双认证);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度的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度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0-21 17:30:00 止
地点:乾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乾县东大街财政局院内)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询价文件时携带1-7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0-29 15:00:00
地点:乾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乾县东大街财政局院内)乾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乾县司法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乾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附件:
乾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