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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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0 |
招标代理: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城*黑臭水体(一期)桂溪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随机抽选公告(仅接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库内企业) 一、抽选项目概况 ***城*黑臭水体(一期)桂溪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发包人为:***顺弘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城*黑臭水体(一期)桂溪河流域生态 |
垫江县城市黑臭水体(一期)桂溪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随机抽选公告(仅接受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库内企业)
一、 抽选项目概况
垫江县城市黑臭水体(一期)桂溪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发包人为:垫江县顺弘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垫江县城市黑臭水体(一期)桂溪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图及图说范围、工程施工清单内全部内容。
(二)发包内容
该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工程施工清单内全部内容以及本工程的预算评审疑似问题回复的全部内容。
(三)建设工期:90日历天。
(四)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移交之日起计算。
二、发包总价
(一)本工程发包总价为¥3467086.36元,大写:(叁佰肆拾陆万柒仟零捌拾陆元叁角陆分整),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价:89460.84元,大写:(捌万玖仟肆佰陆拾元捌角肆分整)。
(二)发包总价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用、施工设备费、设备调试费、设备试运行费、劳务费、管理费、材料费、安装费、维护费、保险费、临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加班费、二次转运费、措施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以及施工中场地内的清洁及产生的废渣、弃土、垃圾等的清除处理费。
(三)预算评审总价下浮10.00%。
(四) 投标人请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工程费用(发包人要求的变更除外)。
三、结算方式
本工程实行发包范围内的总价包干。结算价=中标价±设计变更价。
四、付款方式
1.发包人预算报告书中有对应的项目,按照中标价与发包人预算报告书价格下浮的比例折算后计价;
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无对应项目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3),结合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等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计算,总价下浮10%后计价,其中人工、材料、机械价按投标当月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执行。
3.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应严格按垫江府办发[2016]24号等文件执行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工程增减变更签单。
4.本工程结算送审金额,若审减金额达到或超过送审金额10%的,所有审计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在支付本工程款时予以扣减。
5.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和中标人双方应严格按渝府办发〔2019〕114号和垫江府办发〔2016〕24号等文件执行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工程增减变更签单。
6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核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后,凭项目所有地开具的税务发票,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经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下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壹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
五、人员要求
项目组建班子成员按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组建。
六、税费要求
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税,由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全额缴纳,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抽选保证金
凡具备以上资质条件,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随机抽选的库内企业,须按下列要求缴纳随机抽选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参与随机抽选。
(一)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69000 元整(大写:陆万玖仟元整)。
(二)缴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抽选时间。
(三)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的保证金账户为动态保密账户,账户信息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https://www.cqggzy.com/dianjiangweb)。
(四)缴纳方式
1.网银缴纳: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的,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投标人,通过从企业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
注意事项:
1.参选企业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到帐时间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2.注意区分缴纳保证金的账户、账号。每个项目及其分包、标段以及重新抽选项目的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缴入。
3.如本项目抽选时间延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也相应顺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不予提前退还。
(五)保证金的退还
所有进入“抽选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抽选时间延期、未按要求缴纳、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抽选前均不予退还,抽选结束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
1.未中选的保证金,在抽选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选人的保证金,签订书面合同后,即送垫江县公共交易中心一份纸质件,交易中心在收到纸质件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的保证金。
3.流选项目的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八、随机抽选程序
(一)核对抽选保证金到账情况
抽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导出并打印保证金到账名单,发包人核对足额保证金到帐企业名单。
(二)资质审核
入库企业资格审查:已经纳入(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企业,无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直接提取相应的分类备选承包商库数据。核对无误后,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经核对已按时足额交纳抽选保证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已经纳入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企业;
(四)组织随机抽选
1.采用计算机随机抽选。
2.核对抽选名单。再次核对、展示符合要求的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3.开展随机抽选。发包人代表使用抽选平台,公开随机抽选承包商。
4.确认抽选结果。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随机抽选记录,交由发包人、监督部门等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五)公示抽选结果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公示随机抽选结果,公示时间三个日历天。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满,未收到质疑、投诉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同时发放成交通知书。随机抽选结果一经公示,即视为中选承包商知晓中选结果。中选承包商须在公示期满三个工作日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领取成交通知书。
(七)退还保证金
在抽选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选承包商保证金。
(八)合同签订
发包人与中选承包商应当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随机抽取信息公告中约定的主要条款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承包商保证金。
中选承包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缴纳的抽选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依法依规处理:1.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日前仍未领取成交通知书的;2.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3. 放弃中选资格或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4.有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
九、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其中标资格得到确认、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前,由乙方将履约保证金或项目所在地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保函(按中标价的10%计算)提交 至指定帐户: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垫江县支行,户名:垫江县顺弘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帐号:20350023100100000170651 。摘要注明垫江县桂东大道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工程履约保证金。
甲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全部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人按相关规定向县劳动保障监督大队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的2%缴纳),招标人收取中标人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凭证复印件。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县劳动保障监督大队相关规定退还。
(三)因乙方原因,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履约完成或验收不合格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抽选时间和地点
(一)抽选时间:2020年10月20日15:00。
(二)抽选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选承包商全部缴纳,缴费标准按相关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三、项目业主单位地址、联系人***
地址:***
联系人:高跃 电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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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垫江支行营业部 |
账号: |
111646887779 |
户名: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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