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HNZH-2020-320)
1. 采购条件
东澳镇老爷海退出池塘拆除服务项目由万宁市东澳镇人民政府委托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合格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就本项目参加磋商。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东澳镇老爷海退出池塘拆除服务项目。
2.2 计划工期:45日历天(具体日期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3 项目地点:万宁市东澳镇
2.4采购范围:本服务项目东澳镇老爷海退出池塘拆除总面积1261.6141亩、拆除185户。内容包含;挖掘机挖池塘围堤坝多余土方、清运等107280.16m3;拆除养殖池设施障碍物(砖石闸门)494.31m3;拆除砼地板障碍物(无筋) 10421.17*0.1=1042.12 m3;拆除埋地φ600砼污水管道14633.68m;砍伐养殖池周边杂草、小灌木林等23546.34m2;伐树养殖池周边乔木树823棵(其中φ10cm胸径乔木树793棵,φ35cm胸径乔木树30棵);拆除养殖设施4mm2电缆线15925.52m;拆除养殖设施电缆线杆670根 ;8T车运拆除养殖池设施障碍物(砖石、水泥地板、砼污水管道等)、杂草、伐树乔木树、漂浮杂物等垃圾外弃15556.77m3;运距5km及履带式挖掘机场外运输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采购预算:¥2328006.04元
2.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3.4单位负责人***
3.5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5)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2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海口市五指山路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4.2报名要求资料:
1)报名时提交的材料(现场核查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缴纳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4.4 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17:30时(北京时间)。
5. 响应文件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08:30时(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6. 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6.1 公告发布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zhuzhan/)。
6.2 公告期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zhuzhan/)发布公告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7. 其他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7.1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2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万宁市东澳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万宁市东澳镇
联 系 人***
电 话:0898-62275118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0898-6655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