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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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1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自评估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兴汉路牛家桥百合国际***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 *、项目名称:***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任务 |
汉中市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自评估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牛家桥百合国际7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29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汉中市-2020-0001
2、项目名称:汉中市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自评估
3、预算金额:3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汉中市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自评估,1项, 采购预算: 300,000.00元, 项目概况: 按要求核算2019年度及“十三五”期间五类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基础排放量及减排量,评估完成情况,编制自评估报告。,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汉中市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自评估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1-01 08:00:00 至 2021-01-29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0-22 18:00:00 止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牛家桥百合国际704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谢绝邮寄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0-29 14:00:00
地点:喜丽世纪酒店-会议厅(汉中市汉台区望江路1260号)喜丽世纪酒店-会议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
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