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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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5 |
招标代理: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工人路区块(人民大厦七至十五层)装修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人路区块(人民大厦七至十五层)装修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城镇有机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
关键词: | 路 |
海宁市工人路区块(人民大厦七至十五层)装修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工人路区块(人民大厦七至十五层)装修工程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4】3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城镇有机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海宁市工人路区块人民大厦;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海宁市人民大厦七至十五层共9层,建筑面积9637平方米;
2.3本次招标估算:约2200万元;
2.4招标范围:海宁市工人路区块(人民大厦七至十五层)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施工工期: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2.6质量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业绩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家(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取前7名,当得分相同时,则依次按照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的高低排序;如按照上述条件依然无法确定投标人排序先后的,则按项目经理取得注册资格证书的时间前后排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20 年10月 15 日至2020 年10月 27 日上午9:0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hn.jxzbtb.cn/TPBidder/)”进行投标报名。(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申请人须知。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1)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2)如拟派项目负责人***
6.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城镇有机更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为民路35号5号楼7层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143号502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 系 人:姚女士
电 话: 电 话:0573-87090333
传 真:/ 传 真:0573-87090332
2020年10月15日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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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 |
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取前7名,当得分相同时,则依次按照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的高低排序;如按照上述条件依然无法确定投标人排序先后的,则按项目经理取得注册资格证书的时间前后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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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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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初 步 审 查 标 准 |
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申请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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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格式 |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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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详细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资质等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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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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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 |
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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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 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的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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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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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 |
完成过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 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的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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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负责人 |
*** | ||
流动资金 |
具有50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需提供单位财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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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浙施工备案等级证明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等级证明》证书。 (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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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等级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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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限制投标 |
申请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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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