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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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0 |
地 区: | 新疆维 |
关键词: | 设计 |
1、招标条件
霍尔果斯市南部工业园(二期)110KV输变电项目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已经霍特发改[2020]36号核准实施,招标人为霍尔果斯开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总承包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霍尔果斯市南部工业园(二期)110KV输变电项目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
2.2建设地点:霍尔果斯市南部工业园
2.3 建设规模:由110KV变电站10V出线柜起至末端环网柜高压进行柜止。(1)新建10KV环网柜(2进6出)18座;(2)新建10KV电缆线路,敷设方式:电缆穿管敷设,电缆型号采用:ZC-YJV22-8.7/15kv-3*300,电缆长度23.651千米。
2.4 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至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包括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配套、验收、移交、档案整理、结算、财务决算、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过程及相关后续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国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3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无商业欺诈行为、严重违约和产品重大质量问题(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3资质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证书以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其他证书应以原件为准)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须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包含1个设计业绩和1个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3.4.1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当缔结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招标方要求。此协议应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招标人。
3.4.2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无论是以自己名义还是以联合体成员名义参加本次投标,均不得同时出现到涉及本次投标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文件中,否则相应标书将被拒绝接受。
3.1.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劳务分包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4日至 2020 年 10月20日,到霍尔果斯市科豪大厦13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须提供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第3.1款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资料。
(3)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用工信用及无拖欠工资证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疆外企业提供);
【以上资料(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套】。
4.3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投标。
4.4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霍尔果斯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日报》和《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尔果斯开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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