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面点王饮食连锁有限公司、深圳市联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豪德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公开的意见》(深办发〔2013〕9号)和《龙华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规范(试行)》(深龙华府〔2017〕8号)等相关规定,经 观湖街道办事处 审查同意,并由 深圳市松元厦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 决议,现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金肯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 范围涉及 深圳市松元厦股份合作公司 的集体资产进行合作招商,现诚邀已通过 投标报名资格审查 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1. 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金肯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 2. 项目概况 为提升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片区经济发展,提升整体城市面貌,秉着“尊重历史、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和依法依规”原则,深圳市松元厦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合作公司”)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引进实力雄厚的开发企业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金肯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涉及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资产合作实施城市更新(拆除重建)。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交易范围为本项目范围内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本项目位于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环观中路111号,拟申报城市更新单元面积12752.4平方米(全部位于金肯工业园围墙内;最终面积以政府审定范围为准),其中有11578.76平方米土地股份合作公司已于1999年9月21日通过与第三方主体签订《购地合同》形式转让给第三方[转让年限50年(从1999年10月1日至2049年10月1日止);转让用地范围内有8873.35平方米土地由深圳面点王饮食连锁有限公司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有2705.41平方米用地因原规划问题未办理不动产确权手续,为股份合作公司名下的集体用地],有约1173.64平方米土地为股份合作公司所有。本项目范围内涉及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用地土地面积合计约为3879.05平方米。本项目范围内地上现状总建筑物面积约17680.89平方米,建筑物均为深圳面点王饮食连锁有限公司所有,建筑物类型为工业厂房及宿舍。上述面积与实际不一致的,以实际测绘为准。项目的具体开发方式、项目名称、范围、项目用地面积等最终均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根据《深圳市宝安401-16&17&18号片区[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草案)》,本项目现规划为商住用地、道路、绿地用地,现状为M1工业厂房及宿舍用地,位于市工业用地一级保护线内。 特别说明: 本项目范围内其他权利主体的拆赔事宜由选定的合作方按照城市更新程序自行负责处理,有关城市更新项目的计划及专规申报、拆迁补偿安置、实施主体确认、用地手续办理等概由合作方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若因前述城市更新手续办理及其他权利主体拆赔问题导致项目成本增加、推进受阻、暂停或取消等问题,风险概由合作方自行承担,股份合作公司及交易实施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答方资格要求 3.1应答方应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需含有房地产经营类项目; (2)净资产规模人民币1亿元以上,原则上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现行行业平均水平; (3)应答方近三年内(自 2017 年 10 月 15 日起算;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谈判接受母子公司(限直接持股≥51%)以资信授权方式参与(应答方及资信授权方数量均仅限于1家),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2 应答方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为谈判委托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应答; (3)谈判委托人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谈判委托人的土地开发项目;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9)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10)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11)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12)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说明:应答方只有通过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或资格预审并获得谈判邀请,才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参与正式谈判的资格。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8时(北京时间)。 4.2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1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1106室。 4.3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获取,不支持邮寄。谈判应答方通过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后,经谈判委托人邀请,由谈判应答方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至本公司免费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 2020 年 10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本公司开始接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1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第三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委托人不予受理。 6.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收取交易保证金。 7.项目的谈判 7.1 谈判时间: 2020 年 10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2 谈判地点: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1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第三评标室。 8.信息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http://lhxq.szzfcg.cn/(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9.联系方式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18100 电 话:*** 传 真:*** 谈判委托人:深圳市松元厦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18110 电 话:***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