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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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0 |
地 区: | 菏泽市 |
内 容: | 菏泽*废弃取水井回填试点项目 自行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位:菏泽*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菏泽*废弃取水井回填试点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玖万元整(*****.**元) 四、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应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
关键词: | 水井 |
菏泽市废弃取水井回填试点项目
自行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位:菏泽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菏泽市废弃取水井回填试点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玖万元整(90000.00元)
四、公示期限: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18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
(4)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价单;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4)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资质证书;
(6) 从事本项目的人员情况(提供职称证书);
(7)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项目要求和供货日期
该项目位于菏泽市牡丹区,根据规范要求,回填废弃取水井3眼(均为农业生产地下取水井)。
自合同签订后50天内供货。
八、标书提交要求及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地址
本项目投标所需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可采取邮寄、当面送达多种方式投递标书。邮寄或当面送达的标书须装袋、密封,在规定的时间提交,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提交的,我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15:00
投标地址:***
联系人***
九、中标方式
我单位将根据报名供应商的资质、业绩、人员配备等综合实力情况及收费、服务标准进行综合评定,最高分中标,具体参照评分标准明细表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