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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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海关总署申请全国海关信息中心海关大数据云平台(阿里云)原厂软件许可和软件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该项目拟由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中国**省******转塘科技经济区块**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 |
关键词: | 平台 软件 |
海关总署申请全国海关信息中心海关大数据云平台(阿里云)原厂软件许可和软件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902.0 万元(人民币),该项目拟由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12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10月19日至 2020年10月23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联系电话:01068552049;01068552387)和海关总署(联系人:黄新宇,联系电话:010-86306046),以及使用单位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3号,联系人:方瑾, 联系电话***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pdf; (2) 内部会商意见-阿里云原厂软件许可.pdf; (3) 海关总署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pdf;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