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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营社区聘用律师代理上诉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13 标签: 山东省招标 青岛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13
截止日期:2020.10.19
地 区:青岛市
内 容:   刘家营社区聘用律师代理上诉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ZJDJY-CG(FW)-******* 我街道关于刘家营社区聘用律师代理上诉项目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夏庄街道刘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项目名称:刘家营社区聘用
 
招标公告正文
  
 
刘家营社区聘用律师代理上诉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ZJDJY-CG(FW)-2020028
 
我街道关于刘家营社区聘用律师代理上诉项目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刘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项目名称:刘家营社区聘用律师代理上诉项目
项目预算:11万元
采购内容:刘家营社区聘用律师代理上诉
二、投标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9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夏庄街道社区中心一楼109室)进行现场报名。
投标企业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一份(见公告下方附件1,附件2)及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负责人***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负责人***
4、投标人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2000元,将相应的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报名时须提供银行单据。保证金进账凭证上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刘家营社区聘用律师代理上诉)。
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城阳丹山支行源头分理处
账  户: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经管统计审计服务中心
账  号:90203025820100023971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4条要求的材料,否则报名将被拒绝,报名截止后再次提交资料无效。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周知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应充分考虑招标前的各种准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出,如:迟到、资料不全、弃标等行为的发生,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核实,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年内不得参与夏庄街道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活动。
六、招标文件获取:
项目发布公告期间同时发售招标文件(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9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成功后,需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买取招标文件。
七、媒介公告
本项目在城阳政务网及刘家营社区公告栏发布招标公告。
八、报名地点及表格获取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9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夏庄街道社区中心一楼109室(银河路339号)。
3、联系电话***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刘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集中招标机构: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地 址:***
招标代理公司:青岛容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1                          项目编号:XZJDJY-CG(FW)-2020028
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竞投申请表
 
竞投项目名称
刘家营社区聘用律师代理上诉项目
申请人
 
营业执照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  址
 
竞投人提交资料明细
1、拟竞投方为个人的须携带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委托代理的须递交资料: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拟竞投方为法人的,须提供资料: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的须递交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其他提交资料
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我方有意按规定参加刘家营社区聘用律师代理上诉项目竞投,且保证我方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公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1、为便于联系,本表内容请认真、准确填写。
2、开标时附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3、附承诺书
 
 
 
 
 
附件2
承诺书
夏庄街道社区产权交易中心:
我公司参与投标的刘家营社区聘用律师代理上诉项目交易项目,完全按照《夏庄街道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交易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投标,本公司对交易结果均予承认。
在此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内容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全面的;
二、不以本人名义为《夏庄街道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工作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人员投标;
三、若取得工程承包承建、货物服务采购资格,不将其转包或分包给《夏庄街道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工作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人员投标;
四、不向所在社区与工程建设、货物服务采购有关的人员及亲属行贿,或安排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以及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
五、若违反有关规定,将自愿承担一切因该工程建设、货物服务采购所支付和垫付的建设费用并列入信用评价体系黑名单;
六、未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如有任何虚假、瑕疵,我公司无条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与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无关。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 刘家营社区聘用律师代理上诉项目(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无                      ,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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