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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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2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项目名称:IC卡智能膜式燃气表、NB-IoT智能膜式燃气表、IC卡智能流量计及NB-IoT智能流量计框架协议采办 标段(包)编号:ZHGD/ITB/****-***/** 发标日期:****年**月**日 **管道派驻组就IC卡智能膜式燃气表、NB-IoT智能膜式燃气表、IC卡智能流量计及NB |
货物名称: | IC卡智能膜式燃气表、NB-IoT智能膜式燃气表、IC卡智能流量计及NB-IoT智能流量计框架协议采办标段一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自订单发出之日起20天内到达交货地点 |
数量: | 详见项目概况 |
交货地点: | 海南省指定交货点 |
项目概况: | 由于城市燃气工程项目的业务迅速发展,工程项目的不断建设实施,为了优质服务于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城市燃气工程项目的安全顺利、高质量建设实施,提升城市燃气工程项目IC卡智能膜式燃气表、NB-IoT智能膜式燃气表、IC卡智能流量计及NB-IoT智能流量计采购效率,规范、统一制定采购技术要求,保证IC卡智能膜式燃气表、NB-IoT智能膜式燃气表、IC卡智能流量计及NB-IoT智能流量计采办流程高效、质量及售后服务优质可靠,使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安全顺利、高质量实施,需对城市燃气工程项目IC卡智能膜式燃气表、NB-IoT智能膜式燃气表、IC卡智能流量计及NB-IoT智能流量计框架协议采办。 数量:招标时为暂定数量,以实际订单数量为准 |
项目所在地: | 海南省指定交货点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 法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用膜式燃气表制造商。 2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包含仪器仪表或机电仪元器件或电气设备或工业设备销售或零售等(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为准,需提供查询截图)。 3 资质要求 3.1应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计量器具设计、制造的能力和相关资质,如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相关单位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许可证。 3.2燃气表及流量计的制造商应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永久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3供方应具有公认权威机构颁发的GB/T19001/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具有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公认权威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 3.5所提供NB-IoT智能膜式燃气表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3.6所提供NB-IoT智能膜式燃气表应具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或该公司正式有效授权的单位颁发的《无线远传膜式燃气表燃气表(NB-IoT) 华为技术认证书》 4 业绩要求: 4.1 IC卡智能膜式燃气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10个单项合同额400万元以上的燃气相关智能燃气表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销售发票复印件。不体现总金额的,累计金额以发票为准。) 4.2 NB-IoT智能膜式燃气表:提供近三年NB智能燃气表单项合同在10000台以上的累加总台数共10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销售发票复印件。不体现总金额的,累计金额以发票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6 本次招标分三个标段分别为:IC卡智能膜式燃气表、NB-IoT智能膜式燃气表、IC卡智能流量计及NB-IoT智能流量计框架协议采办(澄迈、临高区域)采购(第一标段)、IC卡智能膜式燃气表、NB-IoT智能膜式燃气表、IC卡智能流量计及NB-IoT智能流量计框架协议采办(东方、乐东、洋浦、儋州区域)采购(第二标段)、IC卡智能膜式燃气表、NB-IoT智能膜式燃气表、IC卡智能流量计及NB-IoT智能流量计框架协议采办(文昌、万宁区域)采购(第三标段)。 定标策略:1.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只授一个标段。 2.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如果出现同一投标人多个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将按如下方式循序进行授标: a)按定标顺序确定其中标的标段。当投标人按定标顺序已确定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可参与其他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b)其他标段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10月13日到2020年10月20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汇款时需注明招标编号) 开户名称: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账号:9558 8302 0099 9016 215标书费支付成功后,并将汇款凭证和签字盖章的开票信息(包括汇款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开户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票类型等)发送至招标经理邮箱:sunzhw2@cnooc.com.cn,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联系人:孙志伟 电话:*** |
*** | 20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11月02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02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投标人必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网上投标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