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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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6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经**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管理处和**省林业局批准同意,**省大**立交管理所对外进行公开销售部分杨树,兹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省大**立交管理所举行树木销售公开询价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树木范围 本次销售树木位于**省大**立交管理所管理范围内:淮扬路旱闸东堤 |
经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管理处和江苏省林业局批准同意,江苏省大运河立交管理所对外进行公开销售部分杨树,兹定于2020年10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在江苏省大运河立交管理所举行树木销售公开询价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树木范围
本次销售树木位于江苏省大运河立交管理所管理范围内:淮扬路旱闸东堤北侧,共计55株杨树。
二、报价前提条件
报价人在登记报名之前必须先提供报价保证金,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单位名称: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管理处(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楚州支行 1110070109200086944)。报价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任何方式。
三、报名、查看现场时间和地点
1、根据提供的报价保证金凭证(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方可登记报名,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由我单位暂时保管,并由我单位开具相关凭据。
2、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6:30。
3、报名登记后领取规定的报价表(管理所加盖公章,复印无效)。本次不组织集中查看现场,报价人自行查看现场,未查看现场的提交报价表后视同已经查看。
4、报名地点:江苏省大运河立交管理所-大运河立交下游安澜塔一楼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报价人是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法人委托证明(必须加盖公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方可登记;个人报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方可登记。
2、递交报价表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
报价单位的报价表必须由报名人员签名、密封,并在密封袋所有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注明报价单位名称、报价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个人报价表必须经报名人员签名、密封,在密封袋所有封口处签名并注明报价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报价人递送报价表材料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我单位将不予接收。本次报价不接受中途修改报价。
3、2020年10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在江苏省大运河立交管理所二楼会议室准时召开询价会议。已递交报价表的报价人凭法人(委托代表人)或报价个人本人身份证入场,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4、中标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或个人参加询价方可有效,不足3家的本次询价失败;
(2)高于底价的最高报价人作为中标人,低于底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最高报价相同时,我单位将组织最高报价相同单位进行一次独立报价,选择最终最高报价人作为中标人,若现场独立报价任然相同,将由我所现场抽签确定中标方。
(3)所有报价人报价均低于底价的,本次询价失败。
5、询价结果公示期为3日,中标人在公示期满的2个工作日内与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管理处签订《树木销售合同》,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缴清购树款到我方指定的省财政厅账户(不接受现金,不可用保证金抵充),我单位开具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合同签订后,采伐树木由采伐人自行看管。
6、询价结束后,未中标的报价人凭我单位已开具的相关凭据办理退还手续(复印无效),将其保证金无息退还本人;报价人如中途撤标、中标后未按通知及时签订合同、汇款到指定账户的,视同违约,报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单位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启动二次询价程序;
7、中标人的报价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树木砍伐结束,经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8、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必须完成树木砍伐工作,10日内未砍伐完的:
(1)因违法违纪带来的一切损失、责任、后果等自行负责。
(2)我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未砍伐树木无偿由我单位另行处理。
(3)我单位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9、中标人负责树木砍伐和运输等过程的管理,因树木砍伐和运输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要加强周边未砍伐树木的保护,发生损坏,须照价赔偿;不得对高压线路、堤防、道路造成损毁,砍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相应损失、费用与管理所无关,均由中标人负责。
五、联系及监督电话
1、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
2、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