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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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3 |
地 区: | 江西省 |
项目概况
永丰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XRCG-2020-YF01
项目名称:永丰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64万元(132万/年,共两年)
最高限价:264万元(132万/年,共两年)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期限 |
永丰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服务项目 |
永丰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片区的督导工作、宣传工作、智慧分类平台系统等,完成试点区域的垃圾分类覆盖工作。 |
2年 |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12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6.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4、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公开招标文件。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13日00::00至2020年11月3日09: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同)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缴纳金额、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③为不影响各投标人投标,请投标人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并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