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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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0 |
招标代理: |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平湖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镇供水一级管网复线(广陈水厂-新平廊公路)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为广陈水厂,沿林埭镇与**港镇界**侧,向 |
关键词: | 公路 水厂 设计 路 |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独山港镇供水一级管网复线(广陈水厂-新平廊公路)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起点为广陈水厂,沿林埭镇与独山港镇界河东侧,向南至新平廊公路,管线全长约5公里,主要管材采用DN800、DN1000球墨铸铁管。
2.2本次招标范围为平湖市独山港镇供水一级管网复线(广陈水厂-新平廊公路)工程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2.3计划设计周期:初步设计为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后10天内完成。
2.4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建安费)为2300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为 35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0年10月 1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0月20 日 14 时 15 分,地点为平湖市水务集团4号楼(位于院内东北角)六楼601室(平湖市当湖街道解放中路4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上发布。
7. 特别说明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采用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金融担保公司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未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而用银行汇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时必须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招标人。通过电汇、网银、支票、本票、现金等所有其他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银行汇票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
招标人账户名称: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
账户:1934010104001533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平湖市支行
7.2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7.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4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中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湖市解放中路48号 地址:***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高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0573-85576704 电 话: 15988358600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20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