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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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2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招标 二、项目地址:项目地块位于**空港经济开发区石坝路以东、家园北路以南、家园路以北。 三、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亩(具体面积以国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为准),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M*),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建筑密度 |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亿安仓智慧供应链(南京)项目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招标
二、项目地址:***
三、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56亩(具体面积以国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为准),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M2),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建筑密度55%,限高24米,绿地率15%,配套面积不超过占地面积15%及建筑面积7%。
项目业务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增值及专业仓储物流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信息管理服务、办公及相关配套等。
该项目工程建设预计投资额人民币1.25亿元,分两期实施,项目建成周期预计三年。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定之日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所有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结束且资料交接完成之日止。
五、招标人: 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六、招标范围:
1.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关规定下,在招标人的授权权限内,代表招标人对项目建设投资、质量、工期、各阶段招标管理、安全、向政府等部门申请资金及政策支持等方面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2.承担招标阶段造价控制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
3.负责委托或根据自身资质范围承担工程预算编制。
4.负责组织验收移交,配合项目业主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完善资料归档,竣工备案等工作。
5.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5.1按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范围或工作要求,代表招标人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实施设计管理、前期手续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和环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项目收尾、工程审计、临时性应急性工作等;全面实施本工程项目的“一协调(工程相关合同合作单位沟通协调)、二管理(合同、档案资料信息管理)、三控制(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等工程全周期管理工作。
5.2 按项目管理的总体计划,合理划分标段,编制招标工作计划,拟定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协助合同签订、备案等工作。
5.3 制定招标阶段、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审核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合同条款中相关的造价条款;提供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意见;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分阶段完工的结算;审核设备、材料造价信息等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
5.4其他: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配合项目跟踪审计,组织验收移交,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完善资料归档,竣工备案等工作。
七、项目总体目标:
1. 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施工质量符合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验收标准。
2. 进度目标:除地震、战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和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变更外,按招标人确认的总计划工期完成并竣工交验。
3. 投资控制目标:投资控制有力,工程建设各阶段费用支出有计划,有控制,项目结算总投资不超过双方约定的数额。
4. 安全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5. 文明施工目标: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成立时间不低于10年;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最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非上市主体可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
4.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 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的同类工程管理业绩;
6.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合法合规承诺书原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罚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存在行政处罚、经营异常、环保处罚、税收违法、产品召回等不良记录的。
7、投标人在本项目服务周期内,在南京市必须具备常设机构和员工。
不具备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属于无效标。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被接受,属于无效标:
1. 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 按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函》,在规定期限内已被列为不得承接有关投资工程的;
3. 被政府责令停业的;
4. 财产被有关机构接管或被司法冻结保全的;
5. 投标人涉及正在进行诉讼案件并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6. 投标人已被列入法院失信信息或被列入被执行人或存在无法执行而导致案件终本的;
7. 投标人正在法院破产程序中的;
8. 其他不适合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有关情形。
十、投标报名方式:
投标人应通过 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报名。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10月12日15:00至2020年10月19日15:00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2 日 10时00分
所有投标人应通过 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递交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人自行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邮箱:liting.mo@cecport.com
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