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金沙湖会议室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金沙湖会议室装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人民政府金沙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规模:阜宁县金沙湖会议室装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会议室、大厅、走道等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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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金沙湖会议室装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会议室、大厅、走道等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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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有效的三级(含)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0月12日8:30至2020年10月16日17:00;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一楼,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
5.1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2020年10月 17日15时 00 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一楼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2% 。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21年春节项目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按审计报告价款一次性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组织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推选顺序号,然后由招标人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抽取的中标候选人推选顺序号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
招 标 人: 阜宁县人民政府金沙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金沙湖济南路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一楼北门
电 话:0515-68698922 电 话:0515-87689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