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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终端燃气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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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0.10.10 标签: 河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10
截止日期:2020.10.21
地 区:河南省
内 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终端燃气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终端燃气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
 
招标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终端燃气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终端燃气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终端燃气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报名申请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终端燃气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北省、安徽省、四川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江苏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等终端燃气项目建设地。

2.3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80000万元(含税)。本合同估算总金额是招标人依据初步计划实施的终端燃气项目初步估算,由于终端燃气项目受当地政府政策规定、合资合作进展、合资合作方意愿、终端市场变化、行政许可手续办理(征地、规划、安评、环评、社会稳定等评价以及核准等手续)影响较大,终端燃气项目的数量及投资有可能增加、减少或取消,具体合同金额根据实施的终端燃气项目确定。

2.6标段预计招标范围:负责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终端燃气项目的线路工程、站场工程、阀室工程、穿越工程、配套电力工程、水工保护工程及附属工程等施工前期准备、采购、施工、交工、竣工验收及保修等工作。

2.7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7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25%,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21%,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17%,第四中标人承包份额约13%,第五中标人承包份额约10%,第六中标人承包份额约8%,第七中标人承包份额约6%。

2.8招标人在实施过程中有权根据承包人的进度、质量、安全等考核情况进行份额调整,或取消承包人的承包资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A1甲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长输管道安装GA1);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中管线长度≥50km、管径≥DN500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申请人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中管线长度≥50km、管径≥DN500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

(3)安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申请人单位)或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中管线长度≥50km、管径≥DN500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

3.4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若下载了资格预审文件后决定不参与资格预审的,请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 资格审查方式

4.1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12家 ,按照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2若参与(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为N家(9≤N<12),按照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届时招标人将通知(格式见附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直接参与投标。

4.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

4.4若参与资格预审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N家(7≤N<9)时,招标人将调整中标人数量和份额如下:

①参与资格预审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为8家,招标人将调整中标人数量为6个,调整承包份额分别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26%,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22%,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18%,第四中标人承包份额约14%,第五中标人承包份额约11%,第六中标人承包份额约9%。

②若参与资格预审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为7家,招标人将调整中标人数量为5个,调整承包份额分别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28%,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24%,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20%,第四中标人承包份额约16%,第五中标人承包份额约12%。

4.5若参与资格预审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7家,招标人将停止本次资格预审工作重新招标。

5.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资格预审工作。

5.2申请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1日9时00分至2020年10月16日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9时00分

6.投标保证金

6.1招标人要求申请人在投标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7.1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7.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7.3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9时00分。

7.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申请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申请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申请人注意: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申请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地址:***

邮编:100029;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地址:***

邮编:457001;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2020年10月11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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