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川省纪委监委机关配电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获取或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201202075847 |
项目名称 |
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川省纪委监委机关配电改造工程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元) |
1150051.48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50051.48元,其中暂列金为172718.41元。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时间: |
2020年10月12日到2020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获取或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 |
方式: |
现场报名或通过邮件方式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预审资格不能转让。现场报名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邮件方式报名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登记表》和《介绍信》,并按要求填写;将填写完整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登记表》、《介绍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介绍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为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报名时间以符合要求的资料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时间为准。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附件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1.1 总则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库〔2014〕214号)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资格审核办法。 1.1.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成资格预审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 1.1.3 审核小组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1.1.4 审核过程独立、保密。申请人非法干预审核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1.5 审核小组审核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响应性,对于申请人而言,除审核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2审核程序 1.2.1 审核小组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2.1.1 审核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申请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申请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1.2.1.2审核小组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结束后,出具资格审核报告。 1.2.2 出具资格审核报告。 1.2.2.1根据审核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审核记录编写资格审核报告。资格审核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预审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地点; 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名单、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名单和资格预审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3.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原因等;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审核过程中申请人根据审核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审核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1.2.2.2审核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 1.2.3 审核争议处理规则。 审核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审核小组成员应当在审核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资格审核报告。 1.2.4 审核小组应复核审核结果。 1.2.5 本项目资格预审审查结果将现场告知申请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书面告知并详细说明理由。资格预审结果还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1.2.6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1.2.7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超过3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现场随机抽取申请人进入磋商环节。本项目随机抽取申请人时,采取普遍公认的随机抽取方式,申请人按照自愿原则现场参与,将有两名以上采购人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存档保存。 1.2.8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随机抽取进入磋商评审环节的申请人提供磋商文件,申请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施工响应文件。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10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响应)。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应在2020年10月2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栋7层开标厅。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10月23日前 |
九、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备案号:SCZC371301_20200034,采购预算品目为B99(其他工程),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 |
*** |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
地址: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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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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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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