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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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2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委托代储询价文件 项目名称:杂交水稻种子 项目编号:yczzcb****-* 采购人:**金丰种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镇桃溪路***号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宏达 种子委托代储询价采购邀请函 各种子供应商 **金丰种子有限公司因***农业局种子储备工作安排,对 |
关键词: | 种子 |
委托代储询价文件
项目名称:杂交水稻种子
项目编号:yczzcb2020-1
采购人:永春金丰种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
种子委托代储询价采购邀请函
各种子供应商
永春金丰种子有限公司因永春县农业局种子储备工作安排,对2020-2022年(两年)的永春县县级应急种子储备委托代储方式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福建省内种子企业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czzcb2020-1
二、项目名称:2020-2022年度永春县县级应急种子储备
三、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公斤) |
代储费最高限价(元/公斤/年) |
储存种子最高限价 (元/公斤/年) |
杂交水稻种子 |
2005年以后通过福建省审定且已向省农业厅提供标样的杂交水稻品种,在保证品种真实性、非转基因种子前提下,必须为2020年生产的杂交水稻种子,生育期较短为佳。种子质量须达到:净度≥98.0%、水份≤12.5%、发芽率≥85%,纯度≥96.0%。 |
25000 |
3元/公斤/年 |
22元/公斤/年 |
四、交货日期:报价人衡量自身供货能力,自行承诺最短交货期(除货物说明一览表另行要求外)。交货期是指从报价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当日至所提供的合格种子可以交付采购人验收的期限,交货期以日历日为计算单位。
五、交货地点:报价人指定仓库地点。
六、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福建省内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行业龙头企业的合法的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报价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上品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且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0日之后的福建省内的种子企业。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储存种子要求先进条件的恒温、恒湿仓库,良好的地址和交通条件;企业信用好且具有良好执行储备任务能力。
5、配备有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加工、储藏专业技术人员。
6、 具备健全的仓储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以及具备较好的种子加工、包装能力。
7、承诺书。
8、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七、报名方式:
1. 上门报名:即投标人直接到我司获取采购文件。
2. 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将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采购文件通过快递或发送电子邮件***
3. 本公司不对采购文件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八、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2020年 10月 10 日至2020年 10 月 22 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 10 月 22 日 9:0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投标报名、咨询、来往信函: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永春县金丰种子有限公司/永春县农业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十一、保证金:每一报价人应提交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竞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的保证金当即退还,中标企业的保证金等合同签订后退还。
十二、与本批采购项目相关的要求:
1、本招标品种应为2005年以后通过福建省审定且已向农业部和农业厅提供标样的杂交早稻和杂交晚稻品种,以生育期较短的为佳,稻瘟病抗性不低于中感;且中标品种必须在省内基地生产。
2、为确保储备种子的质量和数量,防止恶意竞标,本次采购标的物设有最高控制价和最低保留价,超过最高控制价和低于最低保留价的都为废标。
3、中标方按中标种子数量,按约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储备仓库落实储备相关工作,不能履约的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4、代储费、储存成本价报价均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种子包装费、薰蒸费、仓库使用费、采购保管、种子检验检测、税费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5、投标人提供的种子质量、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规范要求。
6、若采购方有调用储备种子,中标方应在交货时提供种子的全部合法证明材料(如: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合格证、种子检验报告等技术参数说明等资料)。
7、验收不合格的种子,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采购人的损失。
8、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副本必须由A4幅面纸张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9、其他约束性要求见《永春县县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代储合同》样本。
十三、本批委托代储种子采购确定成交人的办法:
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代储费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最低代储费报价相同的,则推荐种子价格报价最低的种业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十四、付款条件
中标方代储的种子,采购方在2020、2021年12月底前分别付给每年的代储包干费资金。代储期限内,若采购方有调用储备种子,采购方按实际调用种子的数量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付款。招标人不接受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投标报价。
十五、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人联系。
十六、我司将在永春农业信息网(http://www.ycnyw.com.cn/)公告委托代储询价文件、更改通知、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栏目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采购人:永春金丰种子有限公司
地址:***
开户名:永春金丰种子有限公司
开户行: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账号:9071026010010000000757
联系人***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