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杨树浦路(大连路至黎平路)综合改造工程国际时尚中心房屋安全性检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无不良信息(须提供首页查询界面信息截图);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合格供应商应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4)具有工程测量专业测绘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5)具有房屋质量检测证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杨树浦路(大连路至黎平路)综合改造工程国际时尚中心房屋安全性检测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009-017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1-0T001Y2410A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杨树浦路(大连路至黎平路)综合改造工程国际时尚中心房屋安全性检测项目;数量:1;简要规格:无;数量:1;规格描述:无;项目基本概况:主体工程为杨树浦路大连路至黎平路综合改造工程,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对可能受到施工影响并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损坏趋势检测。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按合同约定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518323.00元(国库资金:1518323.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1518323.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履约完成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0-1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0-16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2)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件扫描件);6)工程测量专业测绘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7)房屋质量检测证书(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0-10 16:00:00至2020-10-16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一正四副,并加盖骑缝章,密封装订成册,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此投标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2)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3)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0-22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0-22 15: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313弄7号1502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313弄7号1502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一正四副,并加盖骑缝章,密封装订成册,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此投标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2)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3)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杨浦区市政和水务管理事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0433 |
邮编: |
20009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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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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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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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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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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