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强路(彩田路一金田路段)交通与空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及箱涵检测 |
公告时间 |
2020-10-10 13:10:00 - 2020-10-16 18:00:00止 |
采购方 |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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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 |
60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内容 |
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和管理技术规范》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要求,分析工程实施后河床的冲刷淤积情况,预测分析未来河床演变趋势以及工程对河道防洪及河势稳定的影响;② 根据工程的布置及结构型式、河床演变特性、防洪评价计算结果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对工程方案进行防洪影响综合评价,编制防洪报告。③ 工程涉及皇岗河河道管理范围,新建雨水箱涵需破除现状皇岗河箱涵,拟新建约50m电力和通信管道布置在箱涵上方,需报送福田区水务局进行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编防洪报告,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并做好现场指导及后续服务等,另外,破除皇岗河箱涵段需由专业单位提供箱涵检测报告。④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写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箱涵检测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
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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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A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B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www.tzxm.gov.cn)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备案专业含水利水电专业。
C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且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认证的检测项目应包含本次招标的主要检测项目)。
D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
E母、子公司只接受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参与;投标人不得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只接受其一家的报价。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1、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如果在投标报价中发现:母、子公司,或同一法人代表的公司,或投标人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与投标报价,或两家或以上公司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将视为串标、围标,按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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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
A.招标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招标人作书面说明,否则,招标人将在今后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如投标人为中选候选人,被招标人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投标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C.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D.招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作出解释。 |
评标定标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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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售卖时间 |
2020-10-10 13:10:00 - 2020-10-16 18:00:00止 |
采购文件售价 (元) |
0.0 |
采购文件获取 |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7号市政设计大厦附楼4楼 |
响应文件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0-10-30 18:00:00 递交地址:*** |
联系方式 |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3、电子邮件*** 4、联系地址*** 5、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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