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0至 2020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领取(邮件方式领取的,须向邮箱发送报名材料及联系人电话***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铁西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A座五楼二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2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铁西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A座五楼二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在线领取方式):请报名供应商将下列材料扫描件生成PDF格式,并标注清楚委托人及联系方式。 发送至邮箱740224912@qq.com,我单位会以邮件形式回复是否完成报名。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743111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