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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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30 |
地 区: | 湖州市 |
内 容: | 世界灌溉工程遗产**溇港保护修复及治理活化工程南**新区先行区(东西苕溪尾闾区域)防洪排涝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G(F)****-***X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界灌溉工程遗产**溇港保护修复及治理活化工程经**南**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湖新区审批【****】**号文批准建设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
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太湖溇港保护修复及治理活化工程南太湖新区先行区(东西苕溪尾闾区域)防洪排涝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G(F)2020-049X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太湖溇港保护修复及治理活化工程经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湖新区审批【2020】9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人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委托代理单位为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太湖新区先行区(东西苕溪尾闾区域)防洪排涝工程(一期)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太湖溇港保护修复及治理活化工程南太湖新区先行区(东西苕溪尾闾区域)防洪排涝工程(一期)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长东片区,本次设计的河道为《湖州南太湖新区长东片区水系及防洪排涝规划(2019-2035)》中长东片区河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工程涉及长东片区13处河道或湖漾整治,整治河道长度6.3km,新建护岸总长13.1km,两岸滨水景观绿化面积23.8公顷(内含绿道长度4.14km),排涝标准2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5级总投资约14000万元,建安投资8200万元。
招标范围: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太湖溇港保护修复及治理活化工程南太湖新区先行区(东西苕溪尾闾区域)防洪排涝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所需勘察、测量。
本项目预算价约260万元。
2.2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勘察测量、设计成果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和满足一切审查审批要求以及招标人要求,勘察及设计深度应达到相应行业规范的要求并通过审查审批。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持有①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和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需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水利”下载专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2 未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然后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打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查看相关操作手册。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徐工 0572-2220028)。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10月20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0年10月23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30日10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5.2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湖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太湖新区红丰路1366号 地 址:***
联系 人:金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0572-2285987 电 话:0571-86021249, 17757122159
传 真:0572-2285987 传 真:0571-85213970
2020年10月10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投标人应同时持有①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和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同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材料:有效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3 |
投标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区)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投标时以承诺为准】。 |
二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 |
*** | 其他 |
1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发布稿)公开招标-南太湖新区先行区(东西苕溪尾闾区域)防洪排涝工程(一期)勘察设计.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