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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通湖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10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施工招标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10
截止日期:2020.11.02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通湖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 ***建达*政养护有限公司代建的***通湖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湖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关键词: 施工招标 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宿迁市通湖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679003001

宿迁市建达市政养护有限公司代建的宿迁市通湖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市通湖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本次通湖大道提升改造段南起于北京路,向北延伸,终于运河南堤。

1.2 工程规模:全长约7.081 公里,道路设计宽 50m,对通湖大道进行城市化改造,新扩建桥梁、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雨污水管网、交安设施、路灯及附属设施等。工程造价约4亿元。

1.3 工    期:3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季度付款,每季度末付本季度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65%;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5%(如实际完成工程量小于合同工程量,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5%);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迁市通湖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包括新扩建桥梁、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雨污水管网、交安设施、路灯及附属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两阶段评审),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远程评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4.4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自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亿元的城市道路或城市桥梁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说明:1、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2、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的官方网站公开查询网址及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不予认可。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全部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4.5.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5.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5.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5.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5.6联合体双方需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登记。

4.5.7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7项目负责人***

4.7.1项目负责人***

4.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4.7.3项目负责人***

4.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9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2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16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2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建达市政养护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建设大厦9楼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

联系人***

***

电  话:0527-84355588

传  真:

传  真:

邮  编:223800

邮  编:223800

E-mail:842184918@qq.com

E-mail:3447212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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