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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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3 |
招标代理: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氧活化水流测井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CJWZ-ZZ****-**)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氧活化水流测井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ZYCJWZ-ZZ****-**),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本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氧活化水流测井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ZYCJWZ-ZZ2020-0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氧活化水流测井仪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
3.3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商。投标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5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
3.6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测井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
3.7法律、行政法规及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0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10月16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文件发售方式为网上在线下载电子文件,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3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本招标项目仅接受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0日09:00,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充分考虑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所需的时间成本,以免延误投标。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3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www.365trade.com.cn线上开标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氧活化水流测井仪采购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氧活化水流测井仪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企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含13%增值税)万元 |
交货地点 |
|
包1 |
1 |
氧活化水流测井仪 |
1 |
套 |
244.08 |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泾河工业园区中油测井生产测井中心 |
合计 |
1 |
套 |
244.08 |
|
2.2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交货,质保期至少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
3.3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商。投标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5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
3.6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测井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
3.7法律、行政法规及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从2020年10月10日开始至2020年10月16日,每天9:00~11:00、13:30~16:00发售招标文件;文件发售方式为网上在线下载电子文件,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
详见附件-特别告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包,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招标项目仅接受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3日09:00,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充分考虑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所需的时间成本,以免延误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锦业二路丈八五路50号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
邮 编: 710065 |
邮 编: 100081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010-62108295/61954091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账 号: / |
账 号: 0200049619200362296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