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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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 嵊州市协同办公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嵊州市协同办公系统项目于2019年由绍兴市智慧城市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用于全市党政机关的内部办公,于2019年7月上线运行。嵊州市协同办公系统二期建设项目是基于嵊州市协同办公系统的功能扩展,包括浙政钉2.0对接、两个责任动态督考平台迁移、晾晒台等,以及整个协同办公系统的1人/年驻场服务。 综上,为充分利用嵊州市协同办公系统平台,增强数据共享和跨部门业务协同功能,适应移动办公的新场景,本项目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内容和《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精神之要求,特此申请绍兴市智慧城市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绍兴市智慧城市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嵊州市领带园五路3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嵊州市国资大楼10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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