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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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5 |
地 区: | 淄博市 |
关键词: | 铁路 路 |
淄博车务段拟对淄博站信息机房UPS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车务段2020年淄博站信息机房UPS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TZB2020-XJ05
三、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四、询价采购明细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UPS不间断电源 |
10KVA |
1 |
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
2 |
铅酸蓄电池 |
12V-38AH |
32 |
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
3 |
电池柜 |
配套电池柜 |
1 |
|
4 |
直流开关及电池电缆 |
与电池相配套 |
1 |
|
5 |
配电电柜改造(开关及线缆改造) |
UPS至输出配电柜用线缆辅材 |
1 |
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
6 |
UPS输出线缆及外置旁路改造 |
|
1 |
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
7 |
拆除既有设备 |
|
1 |
拆除原有UPS设备,放置在车站指定存放点 |
技术规格见附件1
3.其他:
(1)供应商应根据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实现对车站机房UPS主机电池进行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增加外置旁路功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本次设备升级改造工作涉及机房,施工条件复杂,不可中断信息设备用电,报价单位报价前自行进行现场勘验,并制定针对性施工方案。
(3)代理商报价时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颁发的正式销售授权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书面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承诺;
(5)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能够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响应,每年巡检2次,并提供UPS巡检报告;
五、资格要求
1.报价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备招标服务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本次报价的商品列入其经营范围,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对提供资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购买方有权对报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其报价做无效处理。
3. 供应商具有通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资质。
4. 蓄电池产品生产厂商必须通ISO9001 、ISO14001、OHSAS18001相应管理体系认证。
5.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3年质保承诺函原件。
6.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近3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信用信息无行政处罚信息、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附“信用中国”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出现过被列入上述名单情况(无论处理结果),其响应文件做无效标处理。注:提供信用报告。
六、报价单格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品牌及型号 |
1 |
UPS不间断电源 |
10KVA(支持输入输出1:1及3:1) |
台 |
1 |
|||||
2 |
铅酸蓄电池 |
电池12V38AH |
块 |
32 |
|||||
3 |
电池柜 |
与电池配套 |
台 |
1 |
|||||
4 |
直流开关及电池电缆 |
与电池配套 |
项 |
1 |
|||||
5 |
配电电柜改造(开关及线缆) |
项 |
1 |
||||||
6 |
UPS输出线缆及外置旁路改造 |
|
项 |
1 |
|||||
7 |
拆除既有设备 |
|
项 |
1 |
|||||
不含税合计: |
大写 : 小写: |
||||||||
含税合计: |
大写 : 小写: |
||||||||
税率 |
七、询价资料递交方式及要求
1.报价内容包括: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一证),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征信纪录,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以上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见附件)。
2.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报价单显示报价为物资单价(包含运杂费、包装费以物资到站安装调试的综合单价)、总价等(单价、总价应分别详细写明不含税价、税率和含税价,保留两位小数)。所有报价必须打印,手写或涂改的均为无效投标(签名除外)。凡存在恶意报价的潜在报价人,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资格。
3.报价文件的份数: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参考资料不限量。
4. 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邮编:255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八、其他说明
1. 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按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车务段规定通过银行转帐付款,不接受预付款条件,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报价前请首先与使用单位联系人进行物资确认,配件型号及规格的解释由使用单位联系人***
3.询价时间截止后,由询价小组统一对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拆封,并进行评审。
4.本次询价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结果将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 )上发布 。
淄博车务段
20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