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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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3 |
地 区: | 沈阳市 |
沈阳站行包装卸服务(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0-064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站行包装卸服务(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装卸安全、技术、业务等管理制度,完善各类装卸台账、报表,接受车站对安全基础管理和作业质量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指导。
(2)保证装卸作业效率和质量,遵守各项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和要求;接受铁路运输装卸作业的集中调配,满足装卸作业组织和安全生产需要。
(3)按合同约定完成装卸业务,未经车站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装卸业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收费或向货主索要其他好处费用。
(4)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和路风事件的,应第一时间告知车站,并接受车站或相关第三方的调查处理。
(5)服从车站对装卸作业方式的调整,接受车站抢险、救灾、救援、应急装卸车等临时、特殊任务的安排以及此类任务的应急演练。
(6)从业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装卸作业岗位标准有关规定,人员数量满足装卸任务要求。承办方需组织本公司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确保作业人员经考核后符合铁路装卸岗位要求。属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还应按照法律法规取得相关从业资格并持证上岗。
(7)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用工(劳动合同书、作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报车站;作业人员如有变化,应在3日内将新进人员资料报车站),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为装卸人员办理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有关费用。改善必要的装卸作业设施及装卸人员生活条件。合同签订后提供33名作业人员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缴费凭证及人员名单。
(8)全面负责本企业装卸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并承担装卸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病、伤、残、亡情形时的医疗、生活补助、抚恤及善后等相关费用和责任。
(9)将从业人员登记造册,报所在地铁路公安机关(派出所)备案,并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货场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
(10)接受车站对牵引车运用情况的监督、指导。
(11)在使用牵引车及生产生活设施前进行检查确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可拒绝使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由承办方承担责任。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无
5.售后服务及要求:无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装卸搬运服务企业。
2.注册资金200万元及其以上。
3.提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表和利润表。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必须具备近五年任意一年从事过铁路行包装卸业务的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8:00时起至2020年10月16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投标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报名成功后将公司名称、联系人***
4.2文件工本费为200元人民币(按项目收取),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未缴纳文件工本费者,投标无效。(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缴纳账号见本章7.5)。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11月03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3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0年11月03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
7.3立项单位:沈阳站
技术咨询人:王众耕
联系电话***
7.4项目经理:于经理
电 话:***
邮 箱:156745084@qq.com
7.5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7.6招标文件工本费、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
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注:发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01 |
沈阳站行包装卸服务 |
|
件 |
920000 |
1.16504854 |
3 |
|
交工验收期限及交工验收地点:合同签订后每月在沈阳站进行行包装卸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达到行包发送、中转、到达装卸作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