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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东侨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东侨工业综合展示中心公共固定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10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宁德市招标 家具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10
截止日期:2020.10.22
招标代理: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宁德市
内 容:项目概况 东侨工业综合展示中心公共固定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湖东路*号宝信行政公馆**幢***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H(ND)-****-*** 项目名称:东侨工业综合展示中心公共
关键词: 家具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东侨工业综合展示中心公共固定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天湖东路2号宝信行政公馆22幢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H(ND)-2020-011

项目名称:东侨工业综合展示中心公共固定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947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947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1-1

东侨工业综合展示中心公共固定家具采购项目

869471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 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 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2)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2019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其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注: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并提供材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0日  至 2020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天湖东路2号宝信行政公馆22幢901室

方式:本地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到本公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账号:1407009709900010685,开户名: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37985307@qq.com 。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天湖东路2号宝信行政公馆22幢9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天湖东路2号宝信行政公馆22幢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东侨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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