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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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1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受******财政局的委托,就其******财政局预算单位工资发放系统开发及改造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财政局预算单位工资发放系统开发及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网”、“******政府 |
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受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的委托,就其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预算单位工资发放系统开发及改造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预算单位工资发放系统开发及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2020JSDD015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预算单位工资发放系统开发及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28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8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7月-2020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2020年7月-2020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
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资格
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 2020年10月16日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资料费300元,开标时统一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1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红旗大街76号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2020年10月21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红旗大街76号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集中勘察:本项目请各投标人自行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勘察,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由于此次软件业务的特殊性,供应商需到现场进行仔细认真查勘交流,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需到现场进行勘查和招标人进行充分沟通,未取得业务充分沟通和签到的投标人,不得前来投标。
联系时间:2020年10月10 日-2020年10月16 日上午9:30-10:30(节假日除外),请在截止时间内主动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
勘查签到地点: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
现场勘查联系人:刘兰军 联系电话***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729129047@qq.com,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185号
联 系 人: 刘兰军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谈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