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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穆阳景区旅游综合开发(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江滨南路、福安市穆阳联虹大桥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10 标签: 福建省招标 监理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10
截止日期:2020.10.15
地 区:福建省
关键词: 监理 路
 
招标公告正文

 

福安市穆阳景区旅游综合开发(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江滨南路、福安市穆阳联虹大桥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穆阳景区旅游综合开发(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江滨南路、福安市穆阳联虹大桥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19]48号、安发改审批[2020]61号、安发改审批[2020]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穆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安市穆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穆阳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江滨南路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江滨南路西起于新源路(现状路),向东延伸,止于规划省道,道路总长约为 844.533m。 红线宽度 18m,双向 2 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 30km/h。

福安市穆阳联虹大桥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位于福安市穆阳镇、康厝乡,是穆阳总体规划苏堤路中的一段,也是其规划中心城镇中一座连接“苏 堤村”与“苏坂村”的跨溪大桥。 建设规模:穆阳联虹大桥上部采用 1×15.5 米现浇箱梁+4×20 米简支空心板+1×15.5 米现浇箱梁,桥梁全长 121m,桥面宽度 19 米,双向四车道。建设范围:桥梁结构、照明工程、管综工程、接线工程和平交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监理费暂按建安工程投资额4744.29万(其中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江滨南路工程1744.29万元,福安市穆阳联虹大桥工程3000万元 )元作为计算依据, 最终监理服务费以财政局审定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依据监理费计价办法下浮40%计算得出后再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保修阶段费用。。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40%(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69.2044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其中福安市穆阳景区旅游综合开发(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江滨南路)工期700日历天,福安市穆阳景区旅游综合开发(联虹大桥)工期70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归档、备案、结算审核完成的监理)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9〕4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0日 18:00:00至2020年10月15日 23:59:59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最新版本(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银行保函等形式,详招标文件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穆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3-8310019,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13959437682,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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