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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高硼玻璃粉公开竞价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10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10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正文为图片 标段(包)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ZB********** 采购类别: 原燃材料 申请时间: ****-**-** 委托人: 张小艳 采购方式: 公开竞价(公开询比)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项目经理: 李永驰 项目名称: *
 
招标公告正文

正文为图片
     

标段(包)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ZB2010100041
采购类别:
原燃材料
申请时间:
2020-10-09
委托人:
张小艳
采购方式:
公开竞价(公开询比)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项目经理:
李永驰
项目名称:
2020年10月高硼玻璃粉公开竞价
委托单位:
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类型:
不含税报价 13%
是否组合标:
组合标
报价响应率:
100%

时间设置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0-10-10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10-13 14:00
开标时间:
2020-10-13 14: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0-10-13 14:00
提问澄清截止时间:
2020-10-13 14: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

需求清单
组合标
 最高投标限价合计(元): 115500
序号
采购方案号
物料编码
物料详细描述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商品品牌
质量标准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元)
供应家数
交货地
需用单位
备注
1
GJ202010000090
270908000038
高硼玻璃粉
15
7700
1
攀枝花
攀枝花
序号
采购方案号
物料编码
物料详细描述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商品品牌
质量标准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元)
供应家数
交货地
需用单位
备注

重要要求
技术质量要求:
详见附件。
商务要求:
1、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如报价低于最高限价,最低价中标。如报价均超出最高限价则进行竞争性谈判,如谈判最终结果仍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流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投标报价在限价或标底价范围内,价格相同时,以投标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名。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或合同执行期间有以下行为的:放弃中标的、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所供物资质量经检验不合格或对招标人产品质量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相关规定重新确定采购方式。 3、投标报价不足三家的,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不再另行制定采购方案。转为单一来源的,请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供系统支持,给予开标,借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由冶材公司自行组织评议成交结果。流标后转为单一来源采购,不再另行制定采购方案。 4、新进供应商中标后,按委托方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送一定数量的样品到委托方进行检验或进行功能性验收,如合格则签订合同并缴纳招标含税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履约保证金;如不合格则按本要求中的第2条执行。逾期不送样品的,视为放弃中标。 5、投标人在通知中标后 ,按委托方的《保证金管理办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含税总金额的5%缴纳),双方签订合同。逾期不交视为落标,由第二报低价者中标。合同执行完后合同履约保证金可退还。 6、因生产或其他原因,从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买方有权通知卖方提前送货或送样。

资质条件
资质要求:
序号
资质编码
资质名称
资质描述
资质备注
1
QF000110
营业执照
常用资质
1.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
2
QF000152
业绩资料
常用资质
1.需提供标的物相同的业绩证明(三年内的合同、销售发票的复印件各一份); 2.未在委托方供应过标的物的,还需提供委托方出具的可以使用的样品检验报告或一年内市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主要指标符合委托方的质量标准)。
3
QF000155
其它资质/质量证明
常用资质
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印鉴(鲜章);
注册资金:
业绩要求:
能力要求:
财务状况:
其他要求:

1.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

    3.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印鉴(鲜章);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属于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须附其法人单位的有关资料;

    5.需提供标的物相同的业绩证明(三年内的合同、销售发票的复印件各一份);

    6.未在委托方供应过标的物的,还需提供委托方出具的可以使用的样品检验报告或一年内市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主要指标符合委托方的质量标准)。

    7.进入攀钢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以上资料作为附件需全部打包上传招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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