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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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中山市 |
内 容: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血压、*型糖尿病和肺结核等管理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采购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项目编号: CD-************ 项目名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血压、*型糖尿病和肺结核等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内容高血压、*型糖尿病和肺结核等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斯雅联 |
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肺结核等管理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 ||||||||||||||||||||||||||||||||||||||||||||||||||||||||||||||||||||||||||||||||||||||||||||||||||||||||||||||||||||||||||||||||||||||||||||||||||||||||||||
采购单位:中山市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采购项目编号: CD-201009163455 | |||||||||||||||||||||||||||||||||||||||||||||||||||||||||||||||||||||||||||||||||||||||||||||||||||||||||||||||||||||||||||||||||||||||||||||||||||||||||||
项目名称 | 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肺结核等管理服务项目 | 项目内容 | 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肺结核等管理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采购代理机构 | 云采链(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采购方式 | 竞价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0-10-10 08: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0-10-13 17:00:00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0-10-14 08:00:00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0-10-14 12:00:00 | |||||||||||||||||||||||||||||||||||||||||||||||||||||||||||||||||||||||||||||||||||||||||||||||||||||||||||||||||||||||||||||||||||||||||||||||||||||
最高限价 | 913300 | 最低限价 | 0 | 是否折扣率 | 否 | 采购品目 | 专业技术服务 | |||||||||||||||||||||||||||||||||||||||||||||||||||||||||||||||||||||||||||||||||||||||||||||||||||||||||||||||||||||||||||||||||||||||||||||||||||||
周期类型 | 周期内容 | 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 ||||||||||||||||||||||||||||||||||||||||||||||||||||||||||||||||||||||||||||||||||||||||||||||||||||||||||||||||||||||||||||||||||||||||||||||||||||||||||
报价次数 | 2次 | |||||||||||||||||||||||||||||||||||||||||||||||||||||||||||||||||||||||||||||||||||||||||||||||||||||||||||||||||||||||||||||||||||||||||||||||||||||||||||
报价规则 | 不公开报价:在报价过程中,不公开报价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 | |||||||||||||||||||||||||||||||||||||||||||||||||||||||||||||||||||||||||||||||||||||||||||||||||||||||||||||||||||||||||||||||||||||||||||||||||||||||||||
定标规则 | 综合评分法 | |||||||||||||||||||||||||||||||||||||||||||||||||||||||||||||||||||||||||||||||||||||||||||||||||||||||||||||||||||||||||||||||||||||||||||||||||||||||||||
序 | 采购品目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最低限价 | |||||||||||||||||||||||||||||||||||||||||||||||||||||||||||||||||||||||||||||||||||||||||||||||||||||||||||||||||||||||||||||||||||||||||||||||||||||
1 | 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肺结核等管理服务项目 | 1 | 宗 | 913300 | ||||||||||||||||||||||||||||||||||||||||||||||||||||||||||||||||||||||||||||||||||||||||||||||||||||||||||||||||||||||||||||||||||||||||||||||||||||||||
注:详细需求请参考网站内容 | ||||||||||||||||||||||||||||||||||||||||||||||||||||||||||||||||||||||||||||||||||||||||||||||||||||||||||||||||||||||||||||||||||||||||||||||||||||||||||||
项目需求 |
平台竞价须知:
1.本项目通过东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竞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并提交资料由东区采购办审核后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竞价。
2.本项目运营期间,采购人、东区采购办有权对供应商的平台供应商资格进行监督复核。如存在不符合平台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完善,无法完善的,采购人、东区采购办有权取消对应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
一、 项目竞价须知
1. 说明
1)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价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按竞价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竞价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需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用户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4) 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5)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竞价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6) 若本项目竞价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7) 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竞价采购活动。
8) 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审核或复核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竞价资料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9)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竞价文件规定和竞价公告规定以及本公司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10)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竞价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竞价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竞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竞价。
11)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本竞价公告和竞价文件的解释权归“云采链(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2. 竞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云采链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 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竞价,平台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 报名要求(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上半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标注财务结余,需有盈余;
1.3提供本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提供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信用信息网)在本年度生成(出具)的《法人和其它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内里有显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见采购文件附件格式2。
3) 应标机构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备案的征信公司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的信用证书,且评分等级须为AAA。
4)须有承接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且在过去三年内有承接过高血压和糖尿病主题活动的工作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 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 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
2) 竞价公告中提及的报价次数为报价机会,以报价供应商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若报价供应商的最后一次报价无效,则该供应商报价无效;
3)如出现多个供应商报价相同的,则以报价时间较早的优先选择中标。
5. 确定成交候选人
1) 本项目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专家按照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就各个竞价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竞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竞价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竞价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6. 响应文件递交
1) 报名以及报价成功的供应商须在2020年10月14日15:00前提供以上技术商务响应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须于平台报价时上传,纸质版送至中山市东苑南路101号大东裕国际中心3座北塔2309室。
2) 技术、商务评审资料一正5副,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需求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须如实提供)
3)评标时间:2020年10月14日15时00分。
4)评标地点:中山市东苑南路101号大东裕国际中心3座北塔2309会议室。
7. 无效报价
1)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竞价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 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竞价,其报价无效:
a)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价事宜;
c) 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竞价;
d)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
e)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f)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g) 不同供应商的平台服务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 竞价活动失败
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9. 服务费
1) 成交供应商须向平台服务商云采链(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缴纳平台服务费,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25%
2)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必须按竞价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3) 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
二、 联系方式***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云采链互联服务平台”,即可在线咨询相关事项;
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肺结核等管理服务项目
用户需求
说明:
1.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一、 总则
1.本次遴选内容为:2020年中山市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需求书。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时间,包括延伸2020年1-7月相关工作完善和2020年度相关的上级绩效考核结束。
3.本项目旨在规范管理东区内高血压、2型糖尿病、居民健康档案、家庭医生式服务、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管理、肺结核患者服务以及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详见“项目内容及要求”)。
4.预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及《关于印发中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参考标准(2019年)的通知》〔中山卫健〔2019〕81号〕,否则作废标处理。结算按季度工作质量考核及省、市两级基公项目相关指标的绩效评价考核成绩折算。
5.付款方式:本项目执行中的金额(含税),具体结算以每季度每卫生站长和团队负责人***
6.中标方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三、补充说明及其他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二)接受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导,督导内容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和《中山市公共卫生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评价标准》(最新版)及其他部门的考核进行督导;参加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的专业培训。
(三)服务要求:必须面对面,形式可多样,对服务对象资料做到保密;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关系;服务保留签名、相片、视频记录,每月工作进度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在服务点负责人***
(四)整理资料信息,根据服务点负责人***
(五)有能力协调周边医疗机构,在合法范围内提供本中心所需服务对象名单并顺利提供规范服务,提升我区服务数量和质量。
(六)中标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提供该工作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证明、参保证明、经验证明等书面材料。在岗时需佩戴带有本中心logo及全称的工作牌,工作牌样式需经本中心审核后,由中标方制作。
(七)中标方:从事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归属中标方,负责工作人员所有的人力资源、劳资、保险、工伤索赔、休假管理等工作;在合同期内患病、工伤、职业病、非因工负伤(属医疗期内)以及生育期间的医疗费、基本工资等,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障人员的相关待遇,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予以承担。
(八)肺结核服务:
服务对象:东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以每年实际发现数为准(2019年114人),及前一年未治疗完成的患者数。
服务项目具体要求:
1.对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进行第一次入户随访:接到上级通知后要在72小时内家访患者;(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须要对家属进行培训,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服药人员服药记录卡的填写方法、取药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4)告诉患者出现异常时及时就诊。(5)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专业机构报告。
2.督导服药: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如不能做到,乙方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3.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 乙方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4.分类干预:(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2)患者未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嘱服药,要查明原因。若是不良反应引起的,则转诊;若其他原因,则要对患者强化健康教育,若患者漏服药次数超过1周以上,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进行报告。(3)对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要立即转诊,2周内随访。(4)提醒并督促患者按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诊。
5.结案评估: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包括:记录患者停止治疗的时间及原因;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收集和上报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同时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进行治疗转归评估,2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
6.(1)乙方需接受上级专业机构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提供至少2名经参加二院培训且保持稳定的有医疗资格的工作人员。(2)按上级专业机构要求,在患者服完药后在“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中记录服药情况,完成“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并交上级专业机构留存(3)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每月记入1次,存入患者健康档案,并将信息与上级专业机构共享。(4)管理期间如发现患者从本辖区居住地迁出,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7.工作指标要求:1.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80%。2.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95%。
8.按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最新要求配合完成每次学校肺结核筛查,并做总结。
9.每年按要求开展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并拍照写总结,每年学校宣传教育课开展不少于2次并拍照写总结。
(九)保证向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及配套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若服务实施过程中发生侵犯他人权利情形,造成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对象及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中标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十)在本项目中获悉的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对象所提供的资料、文件、情况以及有关图纸、谈话记录、录音及其所涉及的内容等必须严格保密,未经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对象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十一)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向服务对象及其家属以各种形式销售其他商业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十二)严禁发生群众投诉事件,投标单位负责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并保证在工作期间不出安全事故,否则负相应赔偿责任。
(十三)本次产生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及通讯费等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十四)报价中包含完成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项目用户需求书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成本、服务、利润、税金等费用以及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在报价中考虑的费用。
(十五)投标单位必须做好受访人信息保密工作,受访人资料及检查结果不得用作其他商业用途。
二、 定标方式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综合评标法,结合报价及商务技术评分综合评审,最终得分最高者中标本项目。
1、权重分配:
备注:投标人须按照商务、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评审材料,采购人对各个投标人按照上述评分表进行评分。由采购单位选派1名工作人员,在东区评委库中摇珠产生1名评委,由代理机构公司邀请3名相关专家共同参与评分;由采购单位邀请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参与监标。
2、评分细则:
备注: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取消竞标资格。
三、 平台服务费:
(一) 中标供应商须向平台服务单位(云采链(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缴纳中标金额的1.25%作为平台服务费(四舍五入,取整),该服务费不纳入本项目报价当中。供应商自行查看项目相关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缴纳服务费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现可通过线上支付方式缴纳中标服务费:我的成交项目-缴费-打印中标通知书。
(二)
缴纳方式:
1、现可通过线上支付方式缴纳中标服务费:我的成交项目-缴费-打印中标通知书。
2、通过公对公转账,以下是账号:
(三) 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 付款的方式是转账付款。
2. 成交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3.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格式1 :
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备注:
1.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如:小写:RMB1230000,大写: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格式2: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云采链(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年月日发布 (项目编号: ) 的竞价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竞价,并声明: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二、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三、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备注: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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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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