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工程竣工质量评定检测第JGJC01标段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工程,包含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和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台州段)2段高速公路。其中,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已由
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3〕511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浙交复〔2013〕155号文、〔2014〕51号文批复,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已由
交通运输部以交函公路〔2014〕374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浙交复〔2014〕90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运输部补助与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和
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工程包含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以及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台州段)2段高速公路。该项目于2019年1月16日正式通车。
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起点桩号K98+858,路线起于三门县六敖镇,接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途经三门县六敖、健跳、浬浦、小雄、泗淋,临海市桃渚、上盘、杜桥,椒江、台州产业集聚区、路桥,温岭滨海、箬横、石桥头、城南,终点桩号:K201+239,终点与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相接,路线全长102.381km。全线设桥梁92座、隧道10座、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9处、服务区2处,设桃诸互通连接线7.4km、市场互通连接线2.4km、温岭互通连接线4km。
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起自象山县戴港,顺接象山港大桥南接线终点,主线起点桩号K46+912.043,全线经象山、宁海、三门等三个县市区,终于台州市三门县六敖镇,终点桩号K101+405.299,路线全长约54.493km,宁波与台州工程分界桩号为K94+662。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台州段)长约6.743km,设置桥梁5000.3/3座(含分离式立交及互通主线桥),其中特大桥2290m/2座、大桥510.3m/1座;台州段设互通+服务区1处。
2.2 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 80km/h,路基宽 24.5m。
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台州段)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33.5米。设计速度全线采用100km/h,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2.3 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通过发包人对试验检测报告的认可,并通过竣工质量评定检测备案止,暂定服务期6个月(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竣工质量评定检测招标主要服务内容:
对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和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台州段)全线范围内各标段的路面、桥梁、隧道等项目实体检测;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桥涵、隧道等项目外观检查;出具工程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报告,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完成竣工质量评定检测备案;检测频率按《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浙交〔2019〕184 号)规定执行。具体检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2.5 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项目竣工质量评定检测招标设1个标段,为第JGJC01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
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通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含原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的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0年 10 月 9 日至2020年 10 月 14 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ne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 10 月 16 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0年 10 月 19 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 3 日 10:00 ;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zmctc.com)。
R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
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5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硬件及网络条件,提前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www.zmctc.com)、
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和
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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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318000 |
邮政编码: |
310000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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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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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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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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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1350345837@qq.com |
邮箱: |
107290283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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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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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0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