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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华侨大厦室外附属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09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09
截止日期:2020.11.02
地 区:福建省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华侨大厦室外附属工程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东侨经发审[2018]1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东湖塘华侨农场,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东湖塘华侨农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晖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南湖滨路南侧、林聪路西侧;

1.1.               工程建设规模:园林建筑、绿化种植工程;

1.1.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1.1.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267857(其中:暂列金额613222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25000元)元;

1.1.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管网工程40日历天内须完成;

1.1.               标段划分(如果有):/;

1.1.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

1.1.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1.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1.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不低于800万且项目类型为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1.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1.1.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2)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规定,列入黑榜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1.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9日 09:00:00至2020年10月14日 09: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版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1.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或宁德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1月2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东湖塘华侨农场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13950507568,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晖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938013,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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