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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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5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卷烟厂计算机打印机维修、文字材料印刷及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
关键词: | 计算机 打印机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漯河卷烟厂计算机打印机维修、文字材料印刷及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需求
2.1 项目名称:2020年漯河卷烟厂计算机打印机维修、文字材料印刷及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LHYC- FW-2020-10。
2.3标段划分: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计算机、打印机维修,包括(计算机、打印机软件维护,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更换维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标段:文字材料印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标段:法律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咨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自动续展,续展期不超过一年,续展期间不再另行签订合同。
2.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
2.6供货期:
一标段:接到甲方采购通知后2日内提供货物。
二标段:接到甲方采购通知后10日内提供货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标段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2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网站截图或近三个月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情况,有行贿犯罪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分别查询个人选择行贿、查询企业选择单位行贿)。
3.4 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指南: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分别进行查询)。
3.5单位负责人***
3.6投标人按附件内容及格式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3.7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负责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3.9各投标人,不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内容保密(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6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3报名请携带:
4.3.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2企业营业执照(三标段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信息)。4.3.3一、二标段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4.3.4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4.3.5信用中国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4.3.6一、二标段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三标段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公示的机构档案、律师列表信息。
4.3.7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负责人***
4.3.8各投标人,不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内容保密。(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以上证件报名时留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存档,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 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5日下午13:30时,地点为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9号(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往西50米)广发大厦12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内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联 系 人***
地 点:漯河市人民东路518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
电 话:0371-55021389、86688490
2020年10月09日
附件:书面声明书格式
书面声明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我单位在此承诺,我单位符合贵厂招标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而且我单位在此次投标及之前的投标行为中不存在腐败、贿赂或欺诈行为,在近三年内无不良运行行为。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签订的合同,并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如我单位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我单位将向投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损失。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