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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轧钢厂(初轧)新建2台均热炉制作安装-CFJGA200052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0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09
截止日期:2020.10.13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询价单主信息 询价单号: RFSTG*********** 询价单标题: 第一轧钢厂(初轧)***台均热炉制作安装 币种: 人民币 招标编号: CFJGA****** 税率: **% 询单类型: 采购 定量/定价: 定价定量 询价单状态 报价中 报价开始时间: ****-**-*
 
招标公告正文

询价单主信息
询价单号: RFSTG20100900045 询价单标题: 第一轧钢厂(初轧)新建2台均热炉制作安装
币种: 人民币 招标编号: CFJGA200052
税率: 13% 询单类型: 采购
定量/定价: 定价定量 询价单状态 报价中
报价开始时间: 2020-10-09 14:55: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0-10-13 15:00:00
是否定向: 定向 保证金额: 0.0000
招标期限: 物料总项次: 1
供货开始时间: 2020-09-03 供货结束时间: 2021-09-02
采购组织: 轮次: 第 1 轮


物料信息

序号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型号和规格 说明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1 S090100294 第一轧钢厂(初轧)新建2台均热炉制作安装 第一轧钢厂(初轧)新建2台均热炉制作安装...FJ20改-36 ...... 1.0000 套



基本条款
条款类别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以下简称需方)有第一轧钢厂(初轧)新建2台均热炉进行招标,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项目,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取最低投标价法不允许分项中标的方式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书进行评标。
- 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 1.1 工程名称:第一轧钢厂(初轧)新建2台均热炉 1.2 工程编号:FJ20改-36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项目(不包设计,设计由东北特殊钢集团抚顺诚达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 1.4 工期:绝对工期90天 1.5 工程内容: 该项目为一轧厂初轧均热炉厂房14#均热炉西侧和7#均热炉东侧各新建1台均热炉。承揽方按图制作安装2台均热炉炉体钢结构、空燃气管线、排烟管线、渣板开关装置和炉体钢平台施工。承揽方自行设计、施工2台均热炉的燃烧控制系统。施工图详见东北特殊钢集团抚顺诚达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图纸:《均热炉招标图》、均热炉平台图20206-1-6~12和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的《节点图》(图纸编号:58.20J22-13~21)。
- 项目总体要求 此项工程为包工、包料(耐火材料除外)、包工期、包质量的总包项目,项目区域包干,承揽方以到现场实地勘察并按图纸实际测量尺寸,施工与生产交叉作业,14#炉西侧因天车位置无法使用,7#炉东侧位置因生产天车使用有限,两台炉施工的吊装设施承揽方根据现场环境制作方案。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签订施工承揽合同,工程范围内施工总价款按实际施工项目和工程量验收合格后结算,不允许超过中标价格。施工期间生产不停产,与生产交叉作业,根据现场实情制作施工方案。合同价款包含施工所需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辅材费、措施费、文明施工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临时设施费、机械进出场费、利润、企业管理费、税金等所需一切费用。
- 工期要求 1、自合同生效后,总计9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并确保工完场清。 2、若因承揽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定作方有权对承揽方提出考核意见;因定作方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迟交考核标准。 迟交考核按合同执行。 4、如果承揽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从合同价中扣除迟交赔偿费。 4.1迟交的第 1 周至第 4 周,每周迟交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0.3%。 4.2 迟交的第 5 周至第 7 周,每周迟交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0.6%。 4.3从迟交第 7 周后,每周迟交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1%。 承揽方支付的技术资料迟交赔偿费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 质保期要求 1、承揽方提供为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的项目整体质量保证,各项目的保质期按国家规定,其中: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防水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要求质保期间确因为承揽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揽方必须无条件予以保修(不可抗力除外)。 3、如未按照上述约定实施: 1)延迟解决的第1天至第3天,每天迟交违约金为质保金的0.3%; 2)延迟解决的第4天至第5天,每天迟交违约金为质保金的0.6%; 3)延迟解决第6天后,每天为质保金的0.9%。,直至扣完为止。
- 投标须知 1、承揽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冶金炉窑施工资质及相同经历。投标人应列出近3年的相关工程的业绩。 2、凡属于投标项目内各项除特别注明外,均包括在投标人的承包范围内,投标人对材料质量及性能指标、安全措施及保证自身及第三者安全、附加技术、服务负全责。 3、本次施工由于自然天气限制及生产安排影响,需要投标厂家提前做好现场不影响生产的施工工作,并制定出详细需要停产时间表,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周期。 4、、投标厂家在投标前到现场勘查确认需进行施工的位置及环境,并按用户要求完成本工程相关、施工图隐含的内容,安全防护、与生产交叉等,以不影响生产要求为准。 5、承揽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现场勘查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5-2013)规定自行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 6、工程范围内施工总价款按实际施工项目和工程量验收合格后结算,不允许超过中标价格。合同价款包含施工所需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辅材费、措施费、文明施工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临时设施费、机械进出场费、利润、企业管理费、税金等所需一切费用。 7、厂内工程施工所需能源介质由建设单位免费提供,施工单位需安装计量设备。 8、材料复验:工程所需材料进厂后,提供材料材质单和合格证,由建设单位按规定抽检,委托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复验,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9、隐蔽工程在隐蔽前24小时,承揽方应通知定作方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记录,承揽方可对工程进行隐蔽并继续施工。 质保期内承揽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做出响应,且在24个小时内指导排除故障。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施工质量问题等非用户原因,承揽方应无偿维修,并且自维修之日重新计算该部分的质量保证期。
- 结算方法 1、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含材料费、施工费、运输费、包装费及规费、税金等其它所有费用,并开具全额9%增值税发票(如开发票时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则含税价格也作相应调整),一票结算。 2、本合同签订生效且本合同承揽工作经验收合格,定作方在收到承揽工作成果验收合格报告等单据审核无误后,通知承揽方开具100%发票,定作方在结算挂账后支付90%;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金12个月,如承揽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在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如发生质量问题质保期相应顺延。付款方式承兑汇票定作方不贴息。 3、本合同采用总价方式签订施工承揽合同,工程范围内施工总价款按实际施工项目和工程量验收合格后结算,不允许超过中标价格。
- 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 2、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供货资格。 3、各投标单位进行邮箱或招标平台投标时,请认真查看附件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贵单位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所有内容。 4、本次招标将收取标书费200元,标书费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至以下帐户。并将银行回执或电子银行汇款截屏打印盖章扫描后发上传至投标报价页面附件。 标书费请电汇至: 单位名称: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临港工业区河滨南路18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 账 号:293460279385 本款项可以开收款收据,不能开发票。 5、承揽方确保所制作或供货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厂家或个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需方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供方负全责。 6、承揽方应认真查看技术协议、标书的所有内容,确保所承揽的项目具备相应的资质。即便需方邀请了供方参与投标或议价,但若供方不具备相应资质,供方应主动提出并放弃该项目,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7、本次招标需交纳投标金额5万作为投标保证金,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没有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退还;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即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不按东北特钢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合同版本如有需求,另行提供),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情况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至以下帐户。并将银行回执或电子银行汇款截屏打印盖章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报价页面附件。 投标保证金请电汇至: 户 名: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93460279385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 行 号:293460279385 附加信息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在东北特殊钢集团或各基地公司的账面有应收账款的投标人,可出具“证明”以相当金额冲抵作为投标保证金。并把此证明随投标文件一同上传至投标报价页面附件。 投标保证金划转函 东特采购管理中心及 抚顺特钢 财务处: 我公司(厂)在贵公司有应付帐款大于 元, 月 日我公司(厂)参加贵公司 (货物名称)的采购投标,所需投标保证金 元,现委托 抚顺特钢 财务处查实后,将本货款的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委托单位(公章 或 财务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厂)自愿参加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标, 第一轧钢厂(初轧)新建2台均热炉施工招标书及其他附件上条款均已确认,若中标,严格按上述条款执行。 投标单位(盖章): 联系人: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询价单起始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0-10-09 14:55: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0-10-13 15:00:00


报价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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