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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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0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街道(乡)行政区域界限勘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潜在投标人应按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 |
关键词: | 街 |
项目概况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蔡甸区街道(乡)行政区域界限勘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潜在投标人应按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B0104-2009-ZCFW1024
2.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J20092750-2280号
3. 项目名称:蔡甸区街道(乡)行政区域界限勘定项目
4. 预算金额:210万元
5. 最高限价:21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 采购需求:为全面提升蔡甸区行政区域界线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地名普查成果对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土地调查、地名普查、地理国情调查、林业普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农村土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等成果,基于高分辨率遥感影像,采用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全面核实核定村级界线、全面勘定乡级界线、全面细化区级界线,将全区街道(乡)级行政区域界线法定化,形成一张能够覆盖全区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矢量数据网和一整套全区勘界成果资料,并完成资料成果整理归档、汇交。
服务期: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勘界工作,2021年4月底前完成内业数据处理、资料整理、数据建库等工作,2021年6月底前通过省级验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 对投标人和投标货物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其范围应包含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
2. 注册完成后,请于2020年09 月30日至2020年10 月 13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500/份,售后不退。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4. 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
5. 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注:注册电子交易平台时留下的联系人***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3. 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4. 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延误、进入办公场所的验码、排队测温登记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2.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