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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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3 |
地 区: | 洛阳市 |
洛阳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运输服务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洛阳供电段“汽车临时租赁”项目框架招标
2.项目编号:LYGDD-201910-01
3.项目内容:
本项目按“租赁快捷、使用方便”的原则,划分为两个标段(区域范围):①南阳地区;②洛阳地区。
4.有关要求:
(1)本项目为年度(合同签订起止时间)框架标,合同期内实行“零星租赁”或“月内集中租赁”形式,定期据实结算。正常情况下,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租赁时间;特殊情况下,乙方随时按甲方要求提供租赁服务。
(2)租赁车辆类型:
车型 |
车辆座位数 |
备注 |
微型面包车 |
7座 |
要求排量1.2升以下,购置价格不超6万元 |
客车 |
10座-14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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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 |
15座-17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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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 |
18座-19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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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排工具车 |
1.5T |
(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包含车辆租赁业务(经营范围具备与车辆租赁业务相关的内容)。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能单独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发票,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 潜在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方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保险应当齐全,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员险,其中:第三方责任险不得低于50万元,乘员每位保额不低于5万元。租赁的车辆购置年限不得超过6年,且累计运行公里不得超过10万公里。
4. 投标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动力系统须为燃油类型。
5. 投标方必须提供投标车辆的相关证件彩色扫描件,并携带原件或原件彩色照片备查,同时提供近2年内车辆租赁业务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6. 中标方承担保险费、车船税、车辆年检等相关固定费用。
7. 潜在投标人须提供由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及资信良好证明。
8. 投标人在近三年的企业履约中无违约情况,未进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录,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企业信用信息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必须在洛阳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
11. 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09日至2020年10月13日(9:00~11:00,14:00~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
2、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洛阳市西工区春都路186号洛阳供电段材料科)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5、获取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六、本项目的招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八、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地址:***
邮编:471002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0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