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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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3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本招标项目“**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厂****年消防系统维保及灭火剂更换维修项目二标段(三次)”已由**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进行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公告如下: |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2020年消防系统维保及灭火剂更换维修项目二标段(三次)”已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进行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2020年消防系统维保及灭火剂更换维修项目二标段(三次)
2.2项目编号:LHYC-FW-2020-06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具体招标情况:灭火剂更换维修;
2.4服务期限:12个月。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6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成功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良好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查询的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网页打印;企业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对失信惩戒对象进行查询;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进入首页-重大案件查询栏目-法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进行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个人信用-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进入首页-重大案件查询-自然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进行查询;若前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惩戒对象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7.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情况,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查询单位选择行贿; (查询人包含投标人);
8. 单位负责人***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消防维保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其他要求:
1)上述各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
2)被纳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和河南中烟不良行为(含行贿)供应商“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五、报名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4.1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0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法定假日及逾期报名者恕不受理);
4.2 报名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三楼304房间)。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提交资料
1、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或邮寄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负责、参加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资格条件中信息查询和承诺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如果使用邮寄方式,需要先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后做成一个PDF文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联系无问题后进行资料邮寄,邮寄过程不影响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以上证件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存档,法人授权书留原件。按照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注:1、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标明有效日期,A4纸规格,资质不全、原件复印件不相符者不予受理,并不再接受再次报名事宜。
2、涉及个人签字处,一律不得代签,否则,作无效件处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20年11月03日13: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五楼508会议室(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内网》上同时发布。
十、其他相关要求
10.1投标保证金:1000元(壹仟元整),必须由潜在投标人单位基本帐户通过网银或银行转入指定账户,并不接受现金交纳事宜。
10.2本项目将依法在第八项公告发布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不按规定密封投标文件的,作无效文件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地 址:漯河市人民东路518号
邮 编:462000
联系人***
电 话:0395-26770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zb6777@126.com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09日
附件
书面声明(格式)
致: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我单位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无重大责任事故,无串标围标、买卖资质等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