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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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8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流域城乡供水工程(水工部分)一标段一泵站水泵及配套电机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流域城乡供水工程已由**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宁水审发〔****〕**号文批准建设,***流域城乡供水工程(水工部分)一标段总承包发包人为**水投***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总承包人为**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 |
关键词: | 电机 泵 |
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水工部分)一标段一泵站水泵及配套电机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宁水审发〔2020〕64号文批准建设,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水工部分)一标段总承包发包人为宁夏水投清水河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总承包人为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宁夏水投清水河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做为本标段水泵及配套电机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鸿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一次招标失败,现对本项目一泵站水泵及配套电机采购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建设地点:中卫市。
2.2工程概况:以中卫市黄河右岸浅层地下水为水源,新建辐射井群取水,沿清水河向南布设输水管道,沿线向各受水区供水,终端与中南部城乡饮水工程对接联调联供。主要任务是解决清水河沿线城乡生活、规模化养殖、工业产业发展用水问题,提升区域城乡生产生活供水安全水平,为巩固清水河流域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水资源保障。该工程由取水、输水、调蓄、净水等工程组成,新建辐射井群20眼、加压泵站4座、调蓄水池7座,铺设输水主管道194公里,新建净水厂4座,改造净水厂4座,配套各建筑物、供电和电气自动化设施设备等。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水工部分)一标段一泵站水泵及配套电机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要求及清单。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设计、制造和实验能力并有从事过类似规模、规格产品的供货业绩的制造商。设备、材料具体性能、技术参数满足本项目基本技术要求。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8日至2020年10月14日18时00分,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报名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3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
4.4 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水投清水河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共同招标人: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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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鸿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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