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公局龙川项目经理部
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SGJ-LCYXM-SNCG-2020-006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龙川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龙发改[2016]2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川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川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 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 380.1 亩,按 1000 个床位、每床 120 平方米的标准,确定地上建筑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3 万平方米,总体规划按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建筑面积以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及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为准。除发包人同意,相关建设标准与要求不得低于《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规定标准。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水泥的供货、装卸、运输以及其它一切相关服务。(物资名称、计划交货期等,具体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类似产品的销售或生产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1.2纳税人身份要求: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施工现场需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公司注册时间不足三年,可按公司注册时间出具相应财务报告)。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3号修改单:GB 175-2007/XG3-2018要求,龙川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经理部、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3.1.6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3年内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公司注册时间不足三年,可按公司注册时间出具相应供货业绩表。
3.1.7履约信用要求:接受我方的付款条件及前期垫资能力
3.1.8其他要求:开具增值税税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4单位负责人***
3.5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釆购信息平台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7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0月 1 日 8 时00分 至 2020 年 10 月 5 日 18 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 元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 标 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川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源龙川支行
账 号: 658772525946
4.3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6 日 8 时至 2020 年 10 月 20 日 18时。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2020 年 10 月 21 日 10 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线上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